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2001年以来中国大学生的政治参与

    作者:黎越亚 孙朋朋 张旭 出版时间:2011年05月
    摘要:

    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大学生群体日益庞大。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只有556。1万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达到2144。7万人,172299在校生增长近3倍。大学生群体具有年轻有为、思维活跃、富有创造力等特征,正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扮演重要的角色,而政治参与是大学生关心国家政治发展和影响国家政策的首选途径。2001年以来一些高等学校进行的问卷调查,大多涉及大学生政治参与问题,在搜集到的200余篇问卷调查报告中,我们选择了问卷样本规模在400份以上且涉及全国各地各类高等学校的80余篇报告,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和归纳,并以此为基础对2001年以来中国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情况作初步说明。

    关键词: 政治参与大学生

    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大学生群体日益庞大。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只有556.1万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达到2144.7万人,[1]在校生增长近3倍。大学生群体具有年轻有为、思维活跃、富有创造力等特征,正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扮演重要的角色,而政治参与是大学生关心国家政治发展和影响国家政策的首选途径。2001年以来一些高等学校进行的问卷调查,大多涉及大学生政治参与问题,在搜集到的200余篇问卷调查报告中,我们选择了问卷样本规模在400份以上且涉及全国各地各类高等学校的80余篇报告,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和归纳,并以此为基础对2001年以来中国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情况作初步说明。

    一 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意识

    中国大学生群体的政治参与意识,可以从接受政治教育、对政治参与的认知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大学生对政治教育的态度

    改革开放以来,思想政治教育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体系的主流政治思想为主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中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和形式。由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带有一定的强迫性和灌输性特征,并且带有较明显的教条主义色彩,往往使大学生对政治思想和政治理论课程持普遍排斥心理,大大弱化了学校的主流思想教化功能。尤其是高等学校学生对政治若即若离、模糊、模棱两可、显示出淡化的整体状态,[2]表明大学生对政治教育的认可度不高。

    实际调查结果亦显示了大学生对学校政治教育不感兴趣的趋势,可列举一些实例。

    游洁和佘双好2005年主持的“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认识与评价分析”问卷调查显示,如果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改为公共选修课,1.9%的学生认为“绝大多数学生会选修”,6.9%的学生认为“大部分学生会选修”,41.0%的学生认为“部分学生会选修”,31.0%的学生认为“很少有学生会选修”,19.2%的学生认为“学生基本不选修”;不仅如此,仅有17%的学生认为自己“会”选修,46.4%的学生觉得“不确定”,36.6%的学生明确表示自己“不会”选修。可见,如果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改为公共选修课,学生的选修情况不容乐观。[3]

    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2009年对山东省4所高等学校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4]大学生对思想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高到低排序是“精神产品中的精品不多”(52.4%)、“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措施”(42.1%)、“文化市场管理不力”(36.2%)、“青少年思想教育没有形成合力”(35.6%)、“青少年活动阵地缺乏”(29.6%)、“教育者本身素质不高”(22.3%)、“家庭忽视品德教育”(21.5%)、“单位领导忽视思想教育”(18.5%)。

    《瞭望》新闻周刊2009年在上海、重庆、南京、合肥的4所高等学校进行的“当代大学生政治意识及参与”问卷调查显示,[5]在回答大学政治课对思想成长的作用时,表示作用有限或为了考试成绩的学生占七成以上。

    (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中国政法大学2003~2005年进行的“中国公民人文素质现状调查”显示,[6]中国公民的法律维度指标为74.15,属于中等偏上水平;学生的指标为76.0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低于公务员(82.23)和教师(77.06)。

    詹明鹏、钟晓玲、李娜对广州地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抽样调查,反映出三个特点:(1)当前大学生总体上对我国法律体系相对了解。“大体了解”和“很了解”法律体系的学生占86.86%,“了解一些”和“非常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占92.52%,52.35%的学生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解是正确的。(2)对法治现实信任程度不高。在权和法方面,30.98%学生认为“权比法大”,41.46%学生认为“有时权大于法,有时法大于权”;对于一元钱官司要不要打,只有22%学生意志坚定,认为一定要打,表明现实中如果有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大部分学生都不会选择法律手段,重要原因就是认为这样会使他们得不偿失。(3)注重维护个人权利,但涉及国家或他人利益时则相对保守,对“假如您参加勤工俭学或利用课外时间打工,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首先考虑的处理办法是什么”的回答,62.18%的学生选择“利用法律手段”(包括仲裁、诉讼等);自己被盗、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后,超过50%的学生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您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从路人口袋偷东西”,40.49%的学生选择“明哲保身,视而不见”,只有6.06%的学生上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