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11月 |
Since 2007,the three new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village banks,lending companies and rural financial cooperative have been established gradually in each province and village banks have been developing rapidly.Village banks provided “three rural” with financial services and they have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 improving the rural financial market system and rural financial environment.Western region is the main pilot area of village banks,however,there are many problems which restrict the development of village banks,such as regional distribution,product innovation and sources of funding.Therefore,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s,this paper aim to put forward some proposals which based on the economic situation and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 in the western region.
Keywords: | ProblemsCountermeasuresVillage Banks |
一 引言
为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缺位、竞争不充分、金融机构覆盖率低等“金融抑制”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2月2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机构种类、资本限制等方面,大幅放宽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标准。自此,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即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逐步在我国各省份成立。由于村镇银行的相对优势,从2007年初到2009年12月末,172家进入市场的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就有148家,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86%。
村镇银行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显露区域发展不平衡、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等问题。截至2009年6月末,在全国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2945个乡镇中,西部地区就有2367个,而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分别为287个和291个。由此可见,西部地区依然是乡镇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最缺乏的地区。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村镇银行在服务西部地区“三农”的过程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目前西部地区已成立的村镇银行在区域分布、产品创新、资金来源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本文在分析西部地区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西部地区的实际条件,提出了适合西部地区村镇银行发展的思路,以期能为村镇银行在西部地区更好地发展提供参考。
二 西部地区村镇银行发展状况
从2007年3月1日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到2009年12月止,全国共成立148家村镇银行,西部地区有50多家,仅为全国的1/3。《意见》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东部地区省份之后,发起人倾向于在东部地区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热情却超出了监管部门的设想。这对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来说,无疑表明西部地区村镇银行的发展速度远远跟不上东部地区乃至全国平均水平。此外,西部地区村镇银行的分布也不均衡,就目前西部地区村镇银行的分布情况来看,西部地区12个省份中,除西藏外,其余11个省份均已成立了村镇银行,但村镇银行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其中四川省以14家居首,其次是重庆、甘肃和内蒙古,各有6家。
作为一个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由于成立时间不长,村镇银行目前的发展还处在探索阶段,其中一些地区的村镇银行取得了一定成绩,如内蒙古克什克腾,截至2009年6月末,内蒙古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实现利润44万元。但也有很多地区的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以四川省为例,它是最早实行村镇银行试点的省份,但是目前在四川省已经开业的14家村镇银行中,只有两家实现了赢利,其他12家均亏损。类似的情况在西部地区并不少见,如果没有政府的扶持和自身的推陈出新,那么西部地区村镇银行的发展将会步履蹒跚。
三 西部地区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村镇银行区域分布不平衡
村镇银行分布区域偏于西南地区且多在发达地区。在西部地区已成立的50余家村镇银行中,四川有14家,重庆有6家,并且在云南已成立的村镇银行中,玉溪兴和、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都设立在比较富裕的地区。在发达地区开设村镇银行实际上是有违政策初衷的。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是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然而对于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西北地区,村镇银行的数量与其形成巨大反差,例如新疆,现在仅有1家设在生产建设兵团的村镇银行。
造成村镇银行区域分布差异的主要原因为,西北地区难以找到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以及金融机构对商业风险的规避。《暂行规定》中要求,村镇银行的发起金融机构须是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以上。已经上市的法人金融机构,如工商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在西北地区参股成立微型村镇银行缺乏动力,而本地的法人金融机构只有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在自己的身边参股成立一家与其竞争的村镇银行的意愿较低。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由于业务扩张,资本充足率普遍达不到《暂行规定》的要求,因而造成了西北地区村镇银行的发展滞后于西南地区。同时,由于农业贷款单位贷款成本高、回报率低而且风险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