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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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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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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小额贷款公司的问题及出路

    作者:胡秋灵 何显婷 出版时间:2010年11月
    摘要: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创新的成果,其短期、高效的运作特点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注入活力,进一步促进“三农”发展。文章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主,深入分析其产生的背景以及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突破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瓶颈的优化路径,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Abstract:

    Micro-credit companies are the result of financial innovation,their short-term and efficient running character inject activity into the rural financial market and provide a way for improving development of “three agriculture”.This paper focuses on micro-credit companies,conducts in-depth analysis on the background of setting up micro-credit companies and their existing problems.It explores paths to break through the bottleneck in the development of micro-credit companies,brings forward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reference for policy-making.

    一 引言

    我国中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金融发展落后,经济发展滞后。金融处于经济的核心地位,金融抑制现象阻碍经济快速发展,而资金流动性不足以及资金缺乏成为金融抑制的根本原因。农村金融在各地区都表现出严重落后现象——农村的金融服务仅限于简单的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创新乏力,提供的服务单一,农民和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难,这些都成为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绊脚石。因此,妥善解决农村金融的根本问题,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乃至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4年以来,在连续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激励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分别选择部分省份开展了小额信贷组织试点,以民间融资为主的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成立。从本质上说,小额贷款是将组织制度创新和金融创新的资金供给活动与扶贫到户项目有机地结合为一体。小额贷款公司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运营机制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注入了活力,为“三农”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 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

    (一)小额贷款公司产生的背景

    长期以来,在农村设立的正规金融机构一方面吸收农户存款,另一方面将吸收的存款上交至上级主管机构,即便是有贷款投向,也只是投向风险相对较小而收益较高的城市和工业部门。这种“水泵机制”导致农村存款“泵”出农村,资金流向呈现从农村流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趋势,致使农村资金供给不足。同时,1997年以后,国有商业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成为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这种单一的金融机构使得农村金融服务供需失衡,农村金融市场陷入窘境。以青海省某县为例,2005年金融机构全部存款总额为8.2亿元,贷款总额仅为3.6亿元,贷款与存款比例仅为43.9%;[1]河北省2008年末存贷比为53.4%;[2]四川省南充市2004~2008年,农村信用联社存贷比由80.95%下降到69.57%,农发行由54.03%下降到13.45%,农行由59.22%下降到17.72%,[3]这都远低于75%的存贷比监管上限。在欠发达地区,不仅农户的贷款问题没有解决,涉农中小企业更是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贷款支持。17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中,有90余家企业存在资金缺口。

    从2004年起,国家本着解决农村金融市场金融结构单一化、农户以及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目的,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建立一个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出要求,旨在为农村构建多元化金融服务,满足“三农”对金融的需求。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2005年12月,全国首批小额信贷公司试点在山西省平遥县开展。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山西、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5个省、自治区开展了小额贷款金融组织的试点,参与设立了7家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200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设立程序、资金来源及运用和监督管理方面的规则。此后,小额贷款公司陆续在全国各地区成立,试点工作蓬勃开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3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已开业583家,正在筹建的有573家。[4]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适应了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化的需求。自工作开展以来小额贷款公司取得可喜成绩:贵州省自2008年11月开展以来,截至2009年4月底已发放贷款131笔,贷款金额8076万元;[5]甘肃省于2008年12月28日成立的平凉市崆峒区中实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9年6月末,各项贷款余额达933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239.25万元,其中涉农贷款累计发放达876.11万元,占比39.13%,中小企业贷款累计发放达1363.14万元,占60.87%。[6]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优势

    小额贷款公司是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一般由多家民营企业出资组建,其资本金多来源于自有资金。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基层化、点多、面广、小额、分散”的战略,其市场化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提高农村金融供给

    小额贷款公司聚集了民间资本,使地下钱庄“阳光化”,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实现民间资本与“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的顺利衔接,解决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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