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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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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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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地区有形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思考——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10周年之际
    ——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10周年之际

    作者: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课题组 出版时间:2010年11月
    摘要: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广州地区有形建设市场的发展、特点,以及在市场建设过程中的经验体会,并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和有形建设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可望对有形建设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参考作用。
    Abstract: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development,characteristics and market experience of physical construction market in Guangzhou area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idding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t the same time,it describes the practical suggestion and strategy to deal with the questions in the development of physical construction market,which could play a positive reference to the standard of physical construction market.

    一 基本情况

    按照建设部和监察部的要求,广东省委省政府、广州市委市政府为了规范广州地区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有序的有形建设市场,从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的源头上拒腐倡廉,于1995年底设立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1997年成立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998年底成立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0年,实行交易机构与监管机构职能分离、机构分设,成立了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2003年5月,省、市交易中心合并组成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为广州地区唯一的有形建设市场。

    从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称《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广州地区有形建设市场更加有法可依,市场建设更加规范,进场招标涵盖范围更加广泛,交易额逐年增长(见图1),招投标效果更加明显。《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10年来,共完成交易额6709.74亿元;而从1996年成立有形建设市场到《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时,仅完成交易额373.03亿元。通过进场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明显降低。如2008年有标底可统计项目下浮率为5.04%,在招标环节节省投资40.18亿元,总计为国家节省投资约398.38亿元。

    图1 历年完成交易额

    广州地区有形建设市场的成立与发展,为规范广州的建设市场秩序、节约国家建设资金、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支持广州城市建设,从体制上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 主要做法与体会

    (一)主要做法

    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有形建设市场,是《招标投标法》的基本要求,也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一直以来,省、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非常关注有形建设市场的建设,颁布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规章、政策,并对建设统一、规范、开放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给予了有力的支持。

    1.建设广州地区统一的大市场

    (1)广州地区只设唯一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按照建设部关于一个中心城市只设一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筹划下,2003年实现了省、市交易中心合并,组建区域性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并在市建委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指导和支持下,先后将广州十个区的招标投标活动也纳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管理,逐步实现广州地区统一的建设工程交易市场。

    (2)招标范围涵盖广州地区所有的建设工程专业。通过设立广州地区唯一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把广州地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和省属(包括中央托管)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统一放在同一个服务平台上,统一规则进行运作,而且招标工程还拓宽到交通、水利、电力、铁路、民航等专业(见图2)。

    图2 专业工程历年完成交易额

    (3)招标范围扩大到广州地区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后,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广州地区有形建设市场将原来只限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范围,扩大到了规划、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及其他服务类的所有项目。

    通过设立广州地区统一的大市场,既整合了市场资源,又充分发挥了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对有形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有力促进了有形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2.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市场统一后,广州地区有形建设市场内的招投标活动逐步统一操作程序,形成统一规范的操作平台,并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结合广州地区实际,先后制订了多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措施,规范广州地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把住防腐关口。

    (1)通过实行电子化资格后审,有效防范围标、串标和企业造假行为。2009年上半年,广州市颁发了《关于在施工公开招标项目中试行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的通知》(穗建筑[2009]685号),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要求的公开招标项目中,全部试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取消传统招标中的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全部采用电子化。从试行的招标效果来看,该项招投标改革办法对有效防范招投标中的围标和串标、避免资格预审人为因素的影响、降低工程中标价(中标下浮率在10%以上)、防止建筑企业在投标中的业绩和资质造假行为、提高招投标的公正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广州市近几年来施工招投标政策的一项重大调整和改革。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