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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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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入世十年深圳WTO事务工作回顾与展望

    作者:张金生 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摘要:本文系统地回顾了“入世”十年来深圳在反倾销与产业预警、贸易摩擦应对等多个方面开展的工作,深入分析了地方WTO事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指出了地方WTO事务工作的新领域,并对进一步做好深圳WTO事务工作提出了新思路。

    一 十年来深圳WTO事务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中国入世之初,深圳就成立了专门负责WTO事务工作的机构——世贸组织事务中心。该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开拓、大胆创新,开创了“贴近产业、服务企业”的地方WTO事务工作模式,为深圳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全面提高深圳市的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积极开展政策法规与WTO规则一致性工作

    入世之初,深圳就开展了对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十年来,深圳共废止和修改法规、规章共24件,废止了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310份政策性文件和以政府各部门名义制定的568份政策性文件。

    自2004年起,深圳市政府授权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对深圳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与WTO规则一致性审核工作。几年来先后对90余份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2008年美国、墨西哥向WTO诉中国的补贴争端案中,深圳市级政策未被列入调查范围。2009年第15期《商务部简报》在全国推广了深圳的做法。

    2011年,深圳市WTO事务中心根据商务部及广东省外经贸厅的要求,对深圳外经贸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对其中6份文件提出清理意见。

    (二)颁布应对入世指导性文件,转变政府职能

    2003年,深圳市政府率先在全国颁布了地方应对入世的综合性指导文件——《深圳应对入世行动纲要》,提出十五条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从而把WTO规则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WTO事务综合性应对工作与深圳产业经济发展规划与重点协调起来。2005年,根据入世“后过渡期”的形势和挑战,深圳市又出台了《深圳市应对入世后过渡期行动纲要》,提出了入世“后过渡期”应对工作的总体思路,通过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有效地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两部纲要的颁布以及提出的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成为全国各地学习的典范,受到国内外多方的关注与肯定。

    (三)建立完善贸易安全与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贸易风险防范前置化

    深圳一直是贸易摩擦的重灾区,几乎所有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都涉及深圳。

    2004年,深圳市政府批准建设“深圳市反倾销与产业损害预警系统”项目,并于2005年底开始投入运行。2009年,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进出口贸易预警机制,市政府又批准扩建和完善该系统。预警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能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从而实现贸易风险防范和产业保护的前置化,做到对贸易摩擦的“早发现、早应对、早化解”。此外,为方便企业和社会各界及时获得预警监测信息,我们在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网站上开辟进出口预警专栏,更新、发布包括36个国家、10个主要贸易市场的进出口动态信息。

    截至目前中心已先后发布30份预警、监测报告,均具有较强的超前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论是针对产品、市场,还是贸易摩擦的来源、类型等方面发布的预警,都具有比较高的准确性。如2008年9月我们发布《高度关注印度市场,警惕对华反倾销》预警报告,尤其对通信产品发出预警,随后2009年4月印度对深圳市华为、中兴等公司发起反倾销调查,印证了预警报告的预见性。

    2011年,中心发布了《“全球经济再平衡”战略下美欧市场贸易分析报告》、《日本贸易运行监测及地震影响分析报告》等6份预警、监测分析报告,报送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WTO事务工作站、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为各界提供了主要贸易市场的发展动态及贸易摩擦形势的信息,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四)积极组织、指导、协调应对贸易摩擦,开展贸易壁垒调查与申诉服务,维护企业“走出去”中的合法权益

    深圳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等工作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在贸易摩擦应对中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受到商务部、广东省经贸厅的高度肯定,2009年第22期《求是》杂志专文介绍深圳WTO事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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