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9年03月 |
当今时代,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加速,我国正处在现代化和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文化遗产形态、主体、载体、环境变更变迁更加频繁。世界范围内,强势的外来文化对我国部分原生态文化也形成猛烈冲击。联合国法文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用“SAUVEGARDE”代替“PROTECTION”,更为强调了“抢救”性保护的含义。时代的特殊性,所面临历史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的严峻形势,以及上海在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重要责任和战略任务,决定了“三民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 “三民文化”的一般含义
“三民文化”与《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民族文化保护”内容直接相关,广泛涉及编辑出版文化典籍,发挥重要节庆和习俗的积极作用,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传统经典、技艺的传承,规范和保护国家、民族语言文字,加强重要文化遗产保护,以及抢救濒危文化遗产等。
“三民文化”中的“民族”文化,严格按照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中“民族”文化内涵及所指,主要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近、现代中华民族光荣革命传统和文化;与此同时,尊重和保护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独特的文化。
“三民文化”中的“民间”文化,其基本内涵大体与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中“民间”文化相当,主要是保护、改造和发展富有浓郁中华民族特色的民间传统节庆、语言、文学、艺术、技艺等。著名作家冯骥才先生认为,“民间文化其实是‘中华文化的一半’”,“如果说我们民族的精神思想的传统在精英和典籍的文化里,那么我们民族的情感与个性便由民间文化鲜明而直接地表现出来。民间文化遗产是我们的祖先数千年以来创造的极其丰富和宝贵的文化财富,是民族凝聚力与亲和力的载体,也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资源与民族根基,以及综合国力中不可或缺的坚实的精神内涵”。
“三民文化”中的“民俗”文化,与“民间”文化有联系有交叉,也有较为明显的区别。“民间”文化与“庙堂”或“精英”文化相比较而存在,“民俗”文化则与“高雅”文化相比较而存在;“民间”文化往往在长久而广泛的流传中得到比较系统的整理或加工,“民俗”文化则往往延续于特定空间和特定群体之中,比之“民间”文化更鲜活、更生动、更奇特,其延续方式带有更为明显的随机性和易变性。由于这些特点,“民间”往往得到“庙堂”或“精英”的重视,常常作为“精英”文化更新嬗变的参照系或刺激域,而“民俗”往往被忽视,长期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民族文化、民间文化、民俗文化三者存在相互区别、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在民族文化与民间民俗文化之间,一方面,民族文化是总体范畴,民间民俗文化是民族文化的基本元素;另一方面,民族文化是指本民族历史形成的特有文化特征及其一般形态,民间民俗文化则相对比较特殊或具体。在民间文化和民俗文化之间,一方面,民间文化来源于民俗文化,是民俗文化长期流传并经过整理加工的结果,民间文化离开了民俗文化,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一方面,民俗文化与特定群体的生活生产方式密切相关,有随机而生、因时而变的特点,上升为民间文化是民俗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的主要途径,历史上大量民俗文化因未能提炼加工为民间文化,往往遭遇变异或消失的命运,这也是民俗文化在历史上缺乏独立地位的重要原因。这种情况在现代科技条件下开始发生变化,原生态民俗文化保护有了新的途径和手段,这为树立民俗文化的独立地位创造了前提条件。就现阶段而言,宏观层面仍可继续使用“民族民间文化”概念,但有必要对“民俗文化”的存在与发展予以清醒认识和足够重视。
二 “三民文化”的核心含义
“三民文化”并非局限于概念性辨析,其核心意义更突出表现在实践层面。“三民文化”的核心意义,首先集中表现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的精神。“三民文化”的立足点或出发点,正在于因地制宜地运用特色资源,服务于中华民族民间民俗文化的保护、发展和创新。
其次,结合上海的具体情况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