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2月 |
一 2008年深圳市财政税收收入的总体情况
(一)2008年深圳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增幅创新低
据深圳市财政局数据显示,2008年来源于深圳的全口径财政收入为2830亿元,比上年仅增加60亿元,虽然总量再创新高,但是增长幅度仅为2.2%,是深圳市改革开放30年以来增长幅度最小的。尽管深圳市的地方一般预算内财政收入达800.4亿元,比上年增长21.6%,但是上划中央收入为2029亿元,首次出现下降,比2007年的2112亿元少了83亿元。
(二)全市税收总量增长幅度创历史新低
在全市2830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中,我们把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和深圳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称为全市总体税收收入(或全市税收总量),2008年,全市税收总量这项经济指标为2400.1亿元,比2007年的2392.2亿元也仅增长7.9亿元,增长幅度为0.3%,为历史新低。
与全省税收总量相比,广东全省税收总量7714.5亿元(省国税收入5193.5亿元,省地税税收收入2521亿元),深圳总体税收收入占全省税收总量31.1%,比2007年占全省税收总量的34%下降了2.9个百分点。
(三)在深圳市总体税收收入中,国税与地税收入增长情况出现差异
2008年,深圳市国税局组织收入为1570.5亿元(含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452.3亿元),比上年下降13%,在全国大中城市国税系统排名仅次于上海、北京和天津之后居第四位。
深圳市国税局组织的收入出现下降,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因素是由于2008年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两次大幅度下调,而且股票市场交易低迷,2008年股票交易印花税仅为325.2亿元,同比下降51.8%,减收349.2亿元,导致深圳市国税局组织的收入出现较大下降。如果扣除股票交易印花税和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两个不可比因素,深圳市国税局组织的一般税收收入为793.0亿元,同比增长11.6%,增长幅度与全市GDP增长幅度基本一致。
2008年,深圳市国税局全年共办理出口退税493.7亿元,同比增长31%,极大地支持了深圳企业的发展。
2008年,深圳市地税局组织的税收收入为829.6亿元,比上年增长31.3%,增收178.4亿元。
(四)总体税收负担基本均衡合理
按照预计的深圳市2008年GDP达到7600亿元测算,深圳市的总体宏观税收负担(总体税收收入/GDP)约为31.6%。如果扣除海关代征税收452.3亿元和股票交易印花税325.2亿元的不可比因素(我们称为一般税收收入),与GDP密切相关的一般税收收入为1622.6亿元,正常税收负担为21.4%,与近年来的数据基本均衡,符合国际上中等发达国家合理的税负水平范围。
二 2008年深圳市税收收入的主要特点
(一)2008年深圳市总体税收收入的突出特点是“下降”
一是2008年全市总体税收收入为2400.1亿元,比2007年的2392.2亿元仅增长7.9亿元,增长幅度仅为0.3%,增长幅度下降太猛,接近于零,为历史新低。
二是除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出现大幅度下降外,深圳市的金融业所得税和房地产业所得税收入也首次出现了下降,根据深圳市国税局公布的数据,2008年,金融业所得税收入比2007年下降6.4%,房地产业所得税收入比2007年下降7.7%。
(二)全市流转税中主体税种增长平稳
流转税中主体税种主要是指国税部门组织的国内增值税和地税部门组织的营业税。2008年深圳市国税部门组织的流转税收入为1015.7亿元,同比增长11.2%,增长平稳并有趋缓的迹象。其中国内增值税依然是税收的重中之重,收入为453.7亿元,增长15.6%;深圳市地税部门组织的营业税入库289.6亿元,增长24.8%。
(三)企业所得税增长幅度减缓
2008年,市国税部门征收的所得税合计为222.4亿元,同比仅增长8%;市地税部门组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完成196.5亿元,增长22.9%。全市企业所得税增长幅度呈现减缓趋势。
(四)传统制造业和批发零售行业税收增幅较大,成为全市税收增长的亮点
2008年深圳市国税局负责征收的税收中,传统制造业所得税增长幅度达到89.6%,批发零售行业所得税增长幅度达到91%;与此同时,市地税局征收的传统制造业税收增长幅度达到35.8%,批发零售行业税收增长幅度达到85.9%。这表明,深圳市的传统制造业和批发零售行业税收增长势头加快,该两行业具备较强的抗金融风险能力,显示出较强的发展后劲。
(五)个人所得税再次高速增长
2008年,市地税部门组织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222.2亿元,增长幅度为41.7%,这是在2007年比2006年增长37.2%的基础上再次高速增长。随着经济的增长和中央提出的要显著提高居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