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2月 |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的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城市竞争逐步转变为以知识和技术为主的竞争。知识的无国界性、无限供应性和非独占性又促使这种竞争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激烈程度也日趋增长,迫使城市经济发展必须进行不断创新,以迎接新的挑战。为了应对未来挑战,2006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大会,面向未来确立了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战略目标。随后,全国各地掀起了加快建设创新型省(区、市)的热潮,促进了各地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也推进了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
深圳是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深圳经济特区成立28年来,深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利用改革开放先行一步而形成的政策优势、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优势、人才优势、环境优势等条件,不断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环境,大力培育发展自主创新型企业,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深圳地方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
一 深圳自主创新的主要工作
一是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资介紧密结合、具有鲜明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2008年全社会研发投入预计达260亿元,较上年增长15%。近三年来,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3.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接近芬兰、日本等世界先进国家水平。
二是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深圳的第一支柱产业。2007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7598.76亿元,2008年预计超过87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占GDP的1/3强,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比重达到59%;涌现出了华为、中兴、中集、比亚迪、迈瑞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自主创新企业家群体。
三是形成了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规制度环境。先后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又称“22条”)和《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及其20个配套政策等,形成了推动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通过市人大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逐步将自主创新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是形成了崇尚和鼓励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培育,深圳形成了以“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脚踏实地、追求卓越”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文化,全社会的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创新精神成为深圳城市精神的重要特征。
深圳的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得到了中央和省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继续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温家宝总理2005年在深圳视察期间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我们“把创新作为经济特区的生命线和灵魂”,并首次正式提出要把深圳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赋予了深圳新的崇高使命和责任。2007年4月,科技部、广东省政府和深圳市政府签订《共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框架协议》;2007年10月,原信产部、广东省政府和深圳市政府签订了《共建电子信息产业自主创新示范市的框架协议》;2008年6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深圳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总体规划,使深圳成为国内首个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
二 深圳自主创新的主要体会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深圳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创新发展道路,初步形成了一些经验和做法。简要概括起来就是:环境至上、企业主体、逆向创新、开放提升。
一是环境至上。深圳市委、市政府主动发挥“场地维护员”的角色作用,通过抓战略、抓政策、抓措施,在分配政策、人才政策、企业技术专利保护政策、土地空间保障政策、投融资政策等方面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通过建立有效的人才市场体系、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技术市场体系,促进了自主创新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自由、有序、高效流动,促进了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高速增长和自主创新能力迅速提升。
二是企业主体。这里包含企业掌握创新话语权和因企制宜两层意思。企业是最具有创新冲动的经济社会细胞,它既是技术创新的投资者、主导者和组织者,也是技术创新的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