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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科技大学改革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

    作者:熊丙奇 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摘要:南方科技大学开展的以“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去官化、去行政化”为理念的办学体制改革备受关注。围绕南科大改革的诸多风波,反映出这一改革的实际困境,存在着理念冲突、利益纠缠等多种矛盾。反思南方科技大学改革的实践,对继续开展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 改革高等教育
    Abstract:The reforms in institutional management and teaching practice conducted by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ceived extensive attention which are guided by the ideas of "independent recruitment of new students and autonomous conferral of academic degrees", and "de-bureaucratization and de-administration, meaning to avoid intervention of institutional affairs by state authorities". There appeared a lot of controversy around the reforms, indicating the actual dilemma faced by the restructuring of the education system. Reflecting the reform practices of SCUST will bring significant inspirations to continuing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reform in China.

    2011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教育规划纲要》对于高等教育改革确定的任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二是高教管理体制改革。“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被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十大任务,包括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岗位分类管理制度,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改革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及其运行机制等内容,确定了一批试点高校。

    从现实情况看,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较为活跃,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探索;在管理体制改革上则比较沉闷。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开展的以“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去官化、去行政化”为理念的办学体制改革“一枝独秀”,而备受关注。这一年间发生的诸多事件,既让人们看到高等教育改革的希望,同时也真切感受到推进改革的艰难。

    2011年2月底,南科大首届教改实验班45名新生全部报到开学。此后,有关南科大的新闻不断,南科大一直处于舆论的旋涡之中。先是4月底,深圳市委组织部发布公告,为南科大公选两名局级副校长;接着,在6月的高考中,已经入校的南科大学生被要求参加高考,而全体南科大学生无一人参考;不久,4名协助创办南科大的香港科技大学教师先后离开南科大,其中三名教师公开发文质疑南科大的教改;随后,一名南科大学生退学,南科大处于“内忧外患”之中。6月,《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南科大首届理事会成立并召开首次会议。据报道,出席南科大首届理事会的20名成员中,一半是政府官员,另一半是大学校长和企业家。2011年底,南科大接受评审,准备“去筹”,再次让舆论聚焦这所大学的命运:正式举办的南科大是否将被收编,南科大倡导的“去官化、去行政化”、“自主招生、自授学位”改革还能走多远,2012年的第二次招生能够顺利进行吗?

    南科大的改革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如此关注,是因为它承载了国人对高等教育改革的巨大期望。围绕南科大改革的诸多风波,反映出这一改革的实际困境,存在着理念的冲突、利益的纠缠等多种矛盾。反思南科大改革的实践,对继续开展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启示。

    一 体制改革与依法合规的矛盾

    南科大自主招收的45名学生被要求参加高考,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对此的解释是,任何改革首先要坚持依法办学,要遵循国家基本的教育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其实,依照《高等教育法》,招生属于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南科大自主招生是没有问题的。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南科大“自授学位”却是有问题的。按照该《条例》,在没有获得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是不能自授学位的。

    为此,南科大“自主招生、自授学位”从一开始就遭遇是否合法的质疑。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之下,南科大唯一“合法”的走向,是变成一所非学历教育机构,学校自主招生、自主培养、自主授予学位,学位不需要国家承认,这种办学模式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相似。然而,那不是大家所期待的改革,如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现在办学水平已是亚洲一流,其对教育体制改革的贡献却有限。

    社会所期待的南科大改革,是体制内的突围,即学校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学位能被相关机构认证,获得学位的学生,不但能出国深造、进入外资企业,同样有资格参加公务员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等等。这就意味着,要打破现有的国家承认学历体系,变为学校自主授予、学历社会认证的新体系。这是国际高等教育的通行模式,政府只负责对教育的投入和依法监管,学校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学校的办学质量由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而定。简而言之,管办评分离。如果能走通这一办学模式,表明我国教育体制在进行深层次改革,建立起全新的政府管理学校的模式。

    南科大宣称的改革,45名学生拒不参加高考,其最大意义就在于此。而这也与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和所确定的改革方向是一致的。《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