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
Keywords: | ReformHigher Education |
2011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教育规划纲要》对于高等教育改革确定的任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二是高教管理体制改革。“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被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十大任务,包括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岗位分类管理制度,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改革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及其运行机制等内容,确定了一批试点高校。
从现实情况看,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较为活跃,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探索;在管理体制改革上则比较沉闷。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开展的以“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去官化、去行政化”为理念的办学体制改革“一枝独秀”,而备受关注。这一年间发生的诸多事件,既让人们看到高等教育改革的希望,同时也真切感受到推进改革的艰难。
2011年2月底,南科大首届教改实验班45名新生全部报到开学。此后,有关南科大的新闻不断,南科大一直处于舆论的旋涡之中。先是4月底,深圳市委组织部发布公告,为南科大公选两名局级副校长;接着,在6月的高考中,已经入校的南科大学生被要求参加高考,而全体南科大学生无一人参考;不久,4名协助创办南科大的香港科技大学教师先后离开南科大,其中三名教师公开发文质疑南科大的教改;随后,一名南科大学生退学,南科大处于“内忧外患”之中。6月,《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南科大首届理事会成立并召开首次会议。据报道,出席南科大首届理事会的20名成员中,一半是政府官员,另一半是大学校长和企业家。2011年底,南科大接受评审,准备“去筹”,再次让舆论聚焦这所大学的命运:正式举办的南科大是否将被收编,南科大倡导的“去官化、去行政化”、“自主招生、自授学位”改革还能走多远,2012年的第二次招生能够顺利进行吗?
南科大的改革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如此关注,是因为它承载了国人对高等教育改革的巨大期望。围绕南科大改革的诸多风波,反映出这一改革的实际困境,存在着理念的冲突、利益的纠缠等多种矛盾。反思南科大改革的实践,对继续开展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启示。
一 体制改革与依法合规的矛盾
南科大自主招收的45名学生被要求参加高考,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对此的解释是,任何改革首先要坚持依法办学,要遵循国家基本的教育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其实,依照《高等教育法》,招生属于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南科大自主招生是没有问题的。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南科大“自授学位”却是有问题的。按照该《条例》,在没有获得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是不能自授学位的。
为此,南科大“自主招生、自授学位”从一开始就遭遇是否合法的质疑。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之下,南科大唯一“合法”的走向,是变成一所非学历教育机构,学校自主招生、自主培养、自主授予学位,学位不需要国家承认,这种办学模式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相似。然而,那不是大家所期待的改革,如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现在办学水平已是亚洲一流,其对教育体制改革的贡献却有限。
社会所期待的南科大改革,是体制内的突围,即学校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学位能被相关机构认证,获得学位的学生,不但能出国深造、进入外资企业,同样有资格参加公务员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等等。这就意味着,要打破现有的国家承认学历体系,变为学校自主授予、学历社会认证的新体系。这是国际高等教育的通行模式,政府只负责对教育的投入和依法监管,学校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学校的办学质量由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而定。简而言之,管办评分离。如果能走通这一办学模式,表明我国教育体制在进行深层次改革,建立起全新的政府管理学校的模式。
南科大宣称的改革,45名学生拒不参加高考,其最大意义就在于此。而这也与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和所确定的改革方向是一致的。《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