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0年06月 |
2003年12月5日,珠澳跨境工业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我国设立的少数几个跨境经济特区之一。珠澳跨境工业区的设立,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在区域经济合作上的一次全新实践。作为在一个主权国家、两种法律框架、两种经济体制下的次区域经济合作模式,珠澳跨境工业区的建立也进一步拓展了中国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空间,具有重大的示范作用。
一 珠澳跨境工业区的设立及其背景
(一)珠澳跨境工业区的设立
2002年8月2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在与广东省省长卢瑞华会晤时,首次提出与珠海联合兴办跨境工业区的设想,并希望将该项目作为粤澳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课题来推进。
2002年12月9日,何厚铧在北京述职期间,向中央领导提出了兴建跨境工业区问题。2002年12月17日,珠海市政府代表团访问澳门,双方就兴建跨境工业区进一步交换意见,初步达成了共识。
2003年1月21日,何厚铧访问珠海,双方就兴建跨境工业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确定分别派员组成专责小组,共同研究建设方案。2003年4月初,双方就原则问题和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决定分头上报。
2003年4月11日,珠海市政府正式将方案上报广东省政府。2003年4月15日,广东省政府转报国务院。
2003年12月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的批复》(国函[2003]123号),正式批复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2003年12月9日,珠澳跨境工业区正式动工建设。
2005年2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完善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政策措施的批复》(国函[2005]13号)。
2006年6月28日,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专用口岸通过国务院五部委联合验收。
2006年9月22日,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通过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联合验收。
2006年12月8日,珠澳跨境工业区及口岸正式开通启用。
2007年4月8日,海关总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作为全国首个跨境工业区,第一次由部门规章规定落实了其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税收政策及专用口岸”三重特殊政策,这在全国海关的特殊监管区中尚属首例。
2009年1月11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实地考察珠澳跨境工业区时指出,在“一国两制”条件下创办珠澳跨境工业区是个创举,对保持澳门经济繁荣稳定意义重大。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沿着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走下去。
(二)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的目的与意义
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是发挥“一国两制”优势,在《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内,内地与澳门加强合作、资源整合、互动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粤澳加强合作的重点项目和一种新的方式。
1.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的初衷,是为了推动澳门纺织成衣行业的发展,支持澳门产业结构的调整,扩大澳门就业
2005年全球纺织品及成衣配额制度取消后,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纺织品及成衣进口国仍可对中国采取两项贸易保护措施。毋庸置疑,各国都将利用该规定而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手段对中国产品进行限制,以保护其国内市场。而澳门具有独立的WTO成员国和关税区的地位,这种原产地优势如果与内地的珠海低成本优势结合起来,显然有助于提高澳门纺织成衣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正由于此,澳门部分成衣界人士最早提出了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的建议。进一步来讲,它也有利于优化澳门的产业结构,扩大澳门的就业,保持澳门的经济稳定与社会安定。
2.珠澳跨境工业区有利于推动珠海与澳门的优势互补
可以充分发挥澳门作为独立关税区和自由港的优势,以及广东、珠海的制造技术、人才和低成本优势,进一步推动两地加工制造、基建、旅游、商贸等领域的更紧密合作,实现两地产业分工和布局的互补,从而提高珠澳两地的经济发展潜力,共同打造珠三角西冀经济中心及粤西商贸服务平台,促进两地共同繁荣发展。具体来说,珠澳跨境工业区将对珠海工业西进战略起到助推器的作用,带动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生产技术的更新换代,促进珠海优势产品的出口,通过出口贸易额的增加拉动整个珠海经济的发展。而对于澳门,珠澳跨境工业区则有助于拓展澳门企业的发展空间,使其更方便地联系国内市场,以带动澳门第二产业的发展,振兴澳门纺织服装业,优化澳门产业结构,对博彩业独大所带来的深层发展隐患形成必要的缓冲和预防。
3.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