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9年03月 |
中国的大都市都是一些重要的城市,而且大多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这就赋予这些城市以重要的责任,因为历史名城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文物法)。这些城市大多有悠久的历史,多年来形成了完整的城市格局、人文社会环境和独特的城市历史风貌。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旧城由于年久失修,一直处于超负荷的运转状态,多数城市的旧城居住条件很差,住在旧城的居民迫切希望改善住房条件。这几年来,许多城市的新区发展很快,取得较好的成效,房地产业的兴起加快了城市建设资金的运转,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城市开始了对旧城区的改建和更新工作。城市要新陈代谢,改造更新是必需的,但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又有进行保护的要求,城市的特色要继承,而城市中要保护和继承的,又主要存在于这些城市的旧城之中,继承和发展是一对矛盾,历史传承和现代化要求都是人们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去认真研究,如何做好这些大都市的历史名城保护和旧城改造工作。
一 中国历史古城的特点
中国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历史古城镇遍及全国,有2000多个,数量之多,传统特色之丰富举世闻名。这些古城、古镇拥有优美的自然环境、名胜古迹和各具特色的乡土建筑,它们体现了中华民族灿烂的历史文化。
中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地理和人文环境差别很大,因而中国的城市类型众多,各具特色,风格迥异。
中国的古城大多是按规划建造的,据科学考古和史料证实,从春秋战国一直到明、清时代,古代的都城和地区统治中心,以及一些重要的边防城市都是事先有周密的规划,然后先做地下供水排水设施,后做地面建筑。这些古城规划基本上遵循了中国儒家传统思想,因而一脉相承,具有特色。
中国的历史古城具有重要的文化职能,无论是政治类还是经济类城市,都建有宗教寺观、学宫坛庙,并成为城市中最突出的建筑物,也是今天的主要名胜古迹地。
不像欧洲的古城,中国的历史城市几乎从未出现过衰落,中国的古代社会长期处于统一的大帝国辖下,中国古代文化经久不衰,经济发展又较缓慢,因而城市历史延续绵长,历史从未间断,古城中留下很多不同时代的历史建筑和文化古迹。
二 中国历史古城的遭遇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确立
(1)20世纪50年代以后,全国许多城市开始新的建设,由于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作用缺乏认识,造成了对历史古城的摧残,至今除了极少数的古城以外,大多数已丧失了原来的古城风貌。
各地的文物古迹由于国家和地方的政府较早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而得到保护,在“文化大革命”中,也较少受到破坏。80年代以后由于新的建设高潮,特别是房地产业的兴起,在许多大中城市的旧城区内有了新的大规模的建设活动,这使得许多传统历史古迹遭到了破坏,使许多旧城换了新貌,使众多的古城失去了原来所有的特色风貌。
(2)1980年在推土机下抢救了平遥古城,开始了古城保护的事业。
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重点保护的2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986年公布了第二批38个,1992年公布了第三批37个,2001年补充了2个,即共10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的省也公布了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是:①拥有丰富完好的文物古迹;②有传统城市特色并拥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的历史地段和街区;③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历史遗产对城市发展与建设有重要作用和影响。
在这些名城中,保护呈现了三种情况。一是完整地保护了古城,另建新城,新旧分开,如平遥、丽江等;二是保护了古城格局,保护了几片传统历史街区,其他进行了更新,如苏州、扬州等;三是只保护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城市已全部改观,如南昌、南京等。
(3)从1995年起在专家建议下,国务院拨出了专项资金,对历史名城的历史街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风貌的保护,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已有60余处得到补助,这对全国古城的保护有重大影响。
三 保护与更新的现实矛盾
历史文化名城的旧城地段,兼有保护和更新的双重要求。中国城市的旧城,不像欧美发达国家城市那样,出现过衰落的现象;这些旧城,一直是全城的中心,即使在新城区发展很快的情况下,也还是商业繁荣、人口集中的地方。因此,在房地产业兴起的今天,旧城区就成为房地产商热衷之地。许多城市就从地价的级差效应出发,要把原来旧城的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