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5月 |
2008年,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通过完善“三个机制”、创新“三个举措”、实现“三个效果”,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了金融对全民创业的促进作用。2008年1~11月,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650笔,发放金额2.64亿元。发放笔数超过了前5年总和,发放金额接近前5年的2倍。
一 完善“三个机制”,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长效工程”来抓
1.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
2008年初,武汉市政府副市长孙亚同志、人行武汉分行副行长林建华同志带领有关政府部门、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到江西省南昌市进行了小额担保贷款考察学习,借鉴了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领导重视、高位推进”的工作氛围已逐步形成。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与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全民创业 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和《武汉市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实施办法》,单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在政策上有了新突破,进一步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了市级担保基金,建立区级担保基金,形成了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工作考评机制。明确提出了各区的工作目标,并要求各级政府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实行按月通报、季度检查、半年总结、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同时,我们还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纳入了《武汉地区金融机构执行信贷政策综合评估报告制度》,对各银行机构进行工作考核。
三是引入了竞争机制。一方面,引入了担保机构竞争机制。2008年,我们增加了市级担保机构,并按照分区管理、规范运作、合理竞争的原则,明确了市级担保机构的工作责任。同时,我们还要求各区按照市场原则,合理选定担保机构,规范运作区级担保基金,在帮助就业再就业人员解决资金困难的基础上,有效防范风险。另一方面,引入了经办银行竞争机制。增加武汉市农信联社为个人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办理机构,鼓励在汉所有银行机构积极参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业务,同时,要求个人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经办行扩大业务办理网点,并对业务开展较好的银行和网点进行奖励。
2.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代偿机制
2008年上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代偿机制,制定了《武汉地区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代偿审批工作操作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通过“一建三查”,即建立代偿资料台账、核查贷款人经营情况、核查反担保人收入情况、核查经办银行催收情况,严把代偿审核关,在规范使用代偿基金的基础上合理保障银行利益。
3.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监测机制
我们制定了《武汉地区就业再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统计监测制度》,按照部门分工,将统计指标分为银行机构监测指标、劳动部门监测指标、担保机构监测指标等三大类,重点掌握社区推荐率、劳动部门推荐率、担保率、放贷率、不良率、代偿率等六个指标,对武汉地区小额担保贷款进行全方位统计监测,为上级行和地方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 创新“三个举措”,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民心工程”来抓
1.扩大扶持范围
2008年,我们在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方面,实行了“一扩大、两提高”,使广大创业者能够享受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扶持。“一扩大”即将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范围扩大到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和农村劳动者等七类。“两提高”即将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从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合伙创业最高可贷15万元,并对微利项目和其他项目均提供全额贴息;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贴息贷款额从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高于国家规定的200万元的额度。
2.降低担保门槛
一是扩大反担保人的范围。一方面,鼓励有固定住所、工作稳定且月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的武汉户籍居民为创业者提供反担保;另一方面,鼓励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积极为申请人提供信用担保。二是发挥社区平台作用。对于已评为信用社区和正在创建的试点信用社区推荐的个人,免除反担保条件。三是开展“二次帮扶”活动。对于办理过小额担保贷款且已按期偿还完毕的创业者,第二次申请小额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