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5月 |
武汉市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远城区老年人口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0%,40多万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生活关系着我市和谐、稳定和发展,他们的生活状况、生存质量牵动着党和政府的心。2008年3~7月,市老龄办、市社科院按照市委、市政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精神,联合组织了“武汉市远城区农村老年人养老调查”活动,对6个远城区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政策提供依据,以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水平与质量。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远城区老龄办对近百名入户调研人员进行了培训、指导,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调查方法,组织召开村民、老年人座谈会几十次,走访老人、村民、村干部上百人;同时,市老龄办、市社科院领导亲自带队到远城区的村队召开5次座谈会,面对面地听取50多名老年人的养老情况和建议,比较全面、科学地掌握了农村老年人养老基本状况。根据武汉市实际,此次调查选取的行政村样本包含经济条件比较好(年收入5000元左右)、中(年收入4000元左右)、差(年收入3000元左右)3个类型,调查问卷共涉及老年人年龄、性别、经济收入、健康状况、就医状况、住房、赡养、日常生活安排、主要困难、需求和建议等32个大项、100多个具体内容,采取入户问卷调查、随机抽查等方法面对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共对6个远城区、32个行政村、1914名农村老年人基本情况、养老状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不断关爱下,各项养老保障措施和惠老政策给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更多的实惠,武汉市农村老年人总体生活状况良好,绝大多数老年人养老生活信心满满、安逸祥和;少数高龄、空巢、困难、重病等特困老年群体养老生活困难重重、令人担忧,亟须社会各界的关注、关爱。
一 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生活基本状况
1.农村人口基本情况
从调查对象范围和比例来看,此次调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2007年底,6个远城区总人口为354.7万人(农村人口为278.8万人),其中老年人口为45.1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109.7万人的41.1%。这次调查的32个行政村共有人口31294人(见表1),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3745人(占辖区总人口的12%),占6个远城区老年人总数45.1万人的0.8%。这次调查的1914名老年人占调查辐射区域32个村总人口和老年人口比例分别为6.1%、51.1%,本次调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从性别构成来看,男性略多于女性。这次上门抽样调查的1914名老年人中男性1011人(52.8%)、女性903人(47.2%),男女性别比例比较适当。
从年龄结构来看,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占调查总数的14.2%,高于全市12%的水平。按年龄段分,60~69岁的老人有872人,70~79岁老年人771人,60~79岁的低、中龄老年人1643人,占调查总数1914人的85.8%;80岁以上老年人271人,高龄老人占被调查总数的14.2%,比例大于全市的平均水平。
表1 远城区农村老年人养老调查基本情况
2.农村老年人文化程度、婚姻情况
从文化程度构成来看,初小以下文化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1914名老人中,文盲887人,初小文化987人,初小以下文化老人共计1874人,占总数的97.9%;高中以上文化的老人仅占总数的2.1%,说明农村老年人受教育少、文化低、人数多。
从婚姻状况构成来看,单身、丧偶的老人较多。调查显示已婚老人1835人,占总数的95.9%,其中丧偶老人664人,占1914人的34.7%;未婚、离婚、再婚老年人79人,三者为1914人的4.1%。
3.子女、居住、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情况
从子女数构成来看,子女少的老人比例不小。在调查的1914名老人中,无子女、1个和2个子女的老年人485人,占25.3%,有三个及以上的子女老年人达1429人,占74.7%,而多子女家庭其半数子女外出打工。
从居住场所构成来看,有房住和住子女房的占绝大多数。1193名老人居有其屋,是被调查对象1914人的62.3%,住子女房屋的653人,占34.1%,借住他人房舍的仅占3.6%,说明大多数老人有房居住,住房问题不是主要的。
从健康状况构成来看,身体状况差的老年人近三成。身体状况好的老年人169人(占8.8%)、较好的344人(18%)、一般的862人(45%)、差的539人(28.2%),大多数老年人身体比较健康,近三成老年人身体状况令人担忧。
从能否自理来看,日常生活中基本不能自理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