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5月 |
武汉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连续6年将“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列入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2008年更是将其列入10件实事之首,并将其纳入了全市绩效目标考核体系。2008年以来,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武汉市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按照“凡申请必受理,凡符合条件必保障”的原则,全年为37523户低收入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含租金核减)8910万元,实施廉租住房配房租赁1505户,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57.32万平方米,竣工162.87万平方米,上市销售住房18964套。2003年至今,7万余户家庭通过经济适用住房改善了住房条件,全市16个区的40306户低收入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实现了人均月可支配收入4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应保尽保,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从23.93平方米上升至29.28平方米,市民的住房水平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工作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 2008年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1.经济适用住房工作情况
2008年,全市新开工中环人家、君安花园、古田帝园、三里民居等45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含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和军队经济房项目),实际开工面积357.32万平方米。全市有香缇美景、百姓之春二期、青安小区、佳韵小区二期、江南花园二期等25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竣工,建筑面积162.87万平方米。组织上市销售了洪山城开青菱城市花园(一、二期)、硚口天顺园(九、十组团)、江岸二七人家、青山青安小区、洪山鑫宇花园、武昌安胜家园和江岸百步亭花园等12个项目,建筑面积合计164.09万平方米,住房18961套。11个困难企业和军队的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向符合条件的职工销售,建筑面积合计40.6万平方米,住房3290套。销售住房合计22251套。
2.廉租住房工作情况
(1)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应保尽保”。2007年,武汉市完成了12441户低保家庭的租金补贴,实现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应保尽保”。2008年1月,经重新审核,武汉市取消了部分不符合条件低保家庭的租金补贴,对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10528户低保家庭,继续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8元/平方米的标准发放了上半年租金补贴896万元。7月份,对10253户低保家庭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的标准发放下半年租金补贴1741.5万元。
(2)扩大了租金补贴覆盖面。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2008年,武汉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公布的有关标准,武汉市人均月可支配收入4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经过多次动员、宣传和培训和现场指导,全市已受理申请1.7万余户,并于年底陆续发放到户,做到了凡申请必受理,凡符合条件必保障。
(3)加大配房租赁房源筹集力度。随着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投入的进一步增加,配房租赁房源筹集量也越来越大。武汉市已在百步亭、百姓之春、天勤花园等28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安排建设5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住房7080套,其中1505套住房将作为2008年廉租住房配房租赁房源,其他住房作为今后的房源储备。
3.双限双竞商品住房工作情况
2008年4月,武汉市下发了《关于加快办理2008年双限双竞住房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工作的通知》,将苏伯尔地块等24个项目确定为2008年双限双竞住房建设供地备选项目,并将有关资料送市规划部门进行规划审核。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苏伯尔地块、市牛羊加工厂片、长丰村等13个项目,用地面积合计34.36公顷,建筑面积合计90万平方米。
4.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有关情况
为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2008年,武汉市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第190号令)、《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91号令),紧密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制定了比较系统和完善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完善了实施住房保障的操作程序和操作办法,根据国家要求,调整和公布了2008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及保障标准,建立了严格的资格认定及申请、审核、公示制度,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