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8月 |
一 导言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剧烈变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结构变迁现象之一就是农村劳动力大规模从农业向非农产业、从农村向城镇流动和转移。统计数据表明,2008年,包括外出就业和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总数已达2.3亿。然而在经济发达的广州郊区,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落户的数量和规模远不及粤西、粤东及粤北地区农村,近年甚至出现大量城镇户口劳动力“非转农”的现象,特别是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剧烈冲击,大批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回流,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结合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官方数据及政府部门提供的最新数据对广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回流现象进行宏观层面的原因及政策分析。
所谓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指农村富余劳动力到非农产业或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城镇就业。判断农村劳动力是否向城市(镇)迁移有三个标准,分别是:①分离型就地转移,基本已经脱离土地,在本乡镇内从事非农活动;②异地转移,离开本乡镇到大中城市(包括县城)从事非农活动,大部分时间(大于6个月)居住在城市,但仍没有落户城市;③兼业型就地转移,保留承包的责任田,在本乡镇内从事非农活动,并兼营农业。其中,分离型就地转移劳动力是目前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的主要类型。近几年来,广州等大城市的近郊农村还出现了一种农村劳动力半转移现象,即农民不离土不离乡,在本乡镇从事农业、观光、餐饮、住宿、休闲等传统农业与服务业相结合的行业,本文把从事这种介乎城乡之间亦农非农性质活动的劳动力定义为半转移劳动力。
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城或外出打工不是一走到底,其身份在农民和打工者之间来回转移,回流现象是一大特色。西方学者把回流定义为外出者在相对发达的输入地工作一段时间以后,在“退休”之前或有效工作阶段之内回到相对落后的家乡生活和工作(Dustman,1996;Stark,2003;Lucas,2003)。国内一般把回流界定为曾经外出务工,又返回到家乡从事各类职业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对外出务工时间、返回区域和返回家乡后就业时间的进一步限定,回流可以定义得更细。结合广州城乡紧密联系的情况,本文认为,回流是指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到城镇就业或本地从事非农产业后,重新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
二 近年来广州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效与特征
近年来,虽然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在转移的数量及规模上不及本省的粤西、粤东及粤北农村,但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双转移”的培训上取得一定成效。以占广州农村劳动力绝大部分人口的从化、增城两市为例。据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2009年从化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1万人,到2009年10月底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共9348人,完成转移就业93.5%,其中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共2872人,实现就业达60%以上,开展各类专业(工种)近10个,并采取有效的“订单式”培训,促进稳定农民就业。2003~2009年底,增城市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4.2万人(均参加国家职业技能考试),参加培训学员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5.6万多人,累计转移就业率达90.6%。以下主要结合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官方数据对广州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人口及就业特征进行分析。
(一)人口特征
从性别和劳动能力来看(见表1),广州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男性多于女性,且以整劳动力居多。从各区的分布情况不难看出,距离市中心越近的郊区(白云区、番禺区等)比距离较远的郊区(南沙区、萝岗区)转移的整劳动力数量要多,可见距离中心城区的距离也是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意愿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也会影响外出劳动力对家乡信息和机会的反应能力,进而引发“回流”现象。
表1 农村住户户籍外出从业人数及劳动能力和性别构成
从年龄和受教育程度来看(见表2、表3),广州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主要集中于21~30岁、31~40岁这两个年龄层的青壮年劳动力,年龄越大面临的就业风险越大,转移的倾向就越低。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广州外出劳动力的文化水平以初中和高中为主,与广州农村住户户籍劳动力资源受教育程度结构相比(根据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计算得出,农村住户户籍劳动力资源受教育程度结构比重分别为未上学:1.29%,小学:23.47%,初中:53%,高中:18.26%,大专及以上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