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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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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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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于人的健康,构建有效的卫生体系

    作者:胡苏云 出版时间:2010年02月
    摘要:现实的卫生投入中存在“钱随医院流”的困境,政府财政注重对硬件投入的方式,反而在加剧医院日常运营问题;社会医疗保险尝试着以“钱随病人流”的方法试图解决这一困境,但最终还是以“钱随大病流”的方法进一步陷入“钱随大医院流”的陷阱,造成一方面大小医院差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病人越来越集中于大型医院,从而进一步推动政府投入于大型医院。当政府的财政卫生投入以及医疗保险为主体的社会卫生投入在增长的同时,个人的医疗负担没有相应减轻。看病贵和看病难与医务人员工作负荷沉重同时存在。卫生投入的总体社会效益不佳。我们应重新回归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的本源——以人群健康为本来思考投入问题,从人口实际需求结构来布局卫生投入,解决上海目前医疗资源城乡配置失衡,治疗与老年护理、康复资源结构失衡,政府办医和社会办医发展失衡等问题,发展老年护理服务业;积极推进社会化办医,以推动多元化、多层次医疗服务态势的建立;从全体人口健康为核心的社会整体角度考虑卫生资源配置效率。

    一 卫生体系中的卫生投入

    卫生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满足人们卫生服务需求、提供人群健康,因此卫生系统的运转应该围绕这两大需求和供给因素而进行;卫生系统本身还与社会经济外在系统相联系,联系的两大通道就是人们的卫生服务需要和健康状况。在决定个人卫生服务利用时要涉及宏观系统的预置因素、能力和需要三个方面的因素。与服务利用有关的预置因素(predisposing)主要有社会人口学变量,以及对卫生保健的态度和信念;能力因素包括家庭收入、参加健康保险、服务可得性、经常使用卫生资源可及性;在需要(健康状况、失能或诊断)的刺激下,预置和能力因素构成了决定人们是否寻求卫生服务的条件。[1]医疗卫生系统中主要是处理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之间的关系,各国的制度都想达到以较高的效率、公平公正的筹资安排提供有一定质量而公平的医疗服务,满足人群的健康需求。同时由于面临资源约束,特别是经费限制,各国的制度往往都面临如何在满足健康、效率、公平前提下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使医疗卫生制度持续发展。

    在医疗卫生制度中虽然涉及病人/投保人、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提供机构和人员、药品和器械生产和供应机构、政府监管机构等各方利益,但是患者/群众的健康利益是中心,任何医疗卫生制度的最终目标都是人民健康、制度公平性和效率度,因此健康、公平和效率就构成了这个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中的绩效。胡善联罗列的系统绩效指标是服务可及性、公平性、质量和效率、制度系统的可持续性。[2]《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提出了卫生系统绩效评估的框架,提出的五个目标是健康的水平和分布,反应性的水平与分布和筹资的公正性,而且特别指出,卫生投入要遵循“钱随病人流”的原则。但是健康不仅是一种消费品,更是一种投资品,其含义不仅是指人力资本投资,而且是一种精神投资。已有的医疗保险(不论是公共的还是商业的)注重的是健康丧失、患了疾病之后的经济补偿,而没有考虑、也无法设计疾病之后带来精神、心理痛苦损失的补偿,这就需要在医疗制度设计中增添人性化因素来补充。根据新的发展趋势,我们的卫生投入应该遵循的是“钱随健康流”。

    二 从卫生总费用看投入问题

    1.从卫生总费用构成不同方法数据差异看问题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卫生总费用测算基本结果,2007年上海市卫生费用筹资总额486亿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3.95%(见图1),人均卫生总费用2614元(见图2)。全国2007年卫生总费用1.13万亿元,上海占4.3%。2007年上海市卫生费用筹资总额是2001年的2.4倍,占GDP的比例一直徘徊在3.8%~4%之间(最高为3.98%);人均卫生总费用从2001年的1232元,增加到2007年的2614元,增长了1.2倍。在卫生总费用筹资构成分析中,政府卫生支出20.5%,社会(医疗保险)卫生支出57.3%,个人现金卫生支出22.2%(见表1)。[3]

    图1 上海市卫生费用筹资总额及其占GDP的比重

    图2 上海市人均卫生总费用

    表1 卫生总费用结构

    但是当以卫生总费用机构流向方法测算时,总费用大大高于筹资测算法得出的结果,前者为571亿元,后者是486亿元。具体分析卫生总费用测算数据之间差异的原因,一是因为在沪就医的很多是外省市人口,在计算筹资时不计入其内,而在第二种根据资金在医院使用功能计算的方法包括此部分;二是因为病人实际的卫生支出中有一部分是以隐形的形式支付,如红包、不入正规发票(红发票)途径购买植入器械或药品。当我们根据筹资来源中具体项目进行重新调整归类分析后,得出个人现金支付比例高达28.25%。而当我们根据卫生总费用支出流向分配项目进行重新归类分析后,得出的个人现金支付更是高达38.93%。

    上海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仅4%左右,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5%),也低于天津。中国国内比较和国际比较时呈现的结果是不同的,在国际比较中,各国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成正比,而在中国国内各省比较中,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成反比,因此上海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低在国际比较中似乎成为问题,而在国内比较中则属正常现象。这一现象说明了中国国内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总量、人均量(分母)的差距大,使得卫生总费用增长的分子效应大大低于分母效应,从而造成比重低;但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