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7月 |
201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在过去的30年,改革开放政策使深圳人迸发出巨大活力,在创造了经济发展的世界奇迹的同时,城市建设也取得了显著进展,从经济特区成长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城市社会初步形成。深圳前三十年以经济发展为主,在未来的三十年,将以城市发展为主线,以民生幸福城市建设引领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 深圳城市社会初步形成
20世纪80年代初,深圳市被设立为全国首个经济特区,肩负着建设发展高新技术的自由贸易区以及出口加工区,引领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使命。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实验区、引进先进技术与企业管理经验的窗口、吸引外资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增长点,成长为以工业加工区和贸易区为核心的“经济增长极”。在实现了产业高速增长的同时,人口规模急剧扩大,城市的生活服务功能不断健全,在城镇化和现代化层面同样创造出了世界奇迹。
城市是人类聚居的产物,人口聚集是城镇化的重要侧面。伴随深圳经济的高速发展,深圳人口呈现出高速聚集和跨越式发展的特征,实际管理人口总量从1980年的31万人增长到2010年的1300多万人,实际人口规模迈入千万量级,人口规模已经跻身全国特大城市行列,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最为典型的移民城市之一。
城市建成区面积急剧扩大。深圳市从当年的宝安县发展到今天的8个城区,全市建成区面积813平方公里,在全国排名第5位。由于快速的人口流入,深圳目前实际管理人口密度已超过7000人/平方公里,高居全国首位,全球排名第5位。城市各项建设事业不断发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6.3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4.3%,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100%。2010年7月,实现了内外一体化,城镇化率达到100%,是全国第一个终结了农村的地区,城市社会初步形成。
二 城市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一)借助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在城市管理制度上不断创新
发挥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和特区的政策优势,深圳市许多制度改革都是开全国先河,对全国社会建设事业发挥着引领作用。
第一,1981年成立全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公共服务,标志着中国物业管理及业主委员会制度建设的起步。80年代初期深圳的引进这一源于香港地区的物业管理制度,是因为深圳特区特殊的城市制度环境。深圳市是一个崭新的城市,大量商品住宅开发出来后,住宅小区没有街道办事处,也没有居委会,于是深圳借鉴香港的管理模式,把城市公共服务的工作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制度由深圳引入,后来随着住房商品化的发展在全国城市得以普及,成为城市住宅小区自主治理的基本模式。1993年,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物业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
第二,设立社区工作站,按照“居政分设”原则,分离社区居委会承担的行政辅助职能。这项改革2002年最早由深圳市南山区试行。2005年,深圳市下发了《深圳市社区建设试行办法》,南山区的96个社区在2004年底完成了社区工作站的挂牌。在这一模式下,新设立的社区工作站成为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完全独立于社区居委会[2]。
建立社区服务站是中国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变化。社区是居住在一定地域空间范围内的人们自发组成的生活共同体,原本的主要功能是自主治理公共事务。但在社会现实中,社区承担着大量行政委托事务,特别是随着中国单位体制改革以及城市流动人口的迅猛增长,原来由单位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转移到社区,社区组织重组为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站及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在内的新的社会管理体系。2006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出台,基本原则是坚持社会化,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此后,全国各地城市相继出台了新的社区管理办法,社区恢复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主要职能是决定涉及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提供民事调解服务。新建立的社区服务站则是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