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0年03月 |
This study introduces the progress of Macau legal reformation made in 2008/2009 year,and the enactment and amendment of legislation surrounding the implement of Basic Law which fills the gaps of current laws,improves defects of relevant laws and faces economic and civil problems caused by global financial tsunami.It analysis the requirements of legal reformation coming from the Macau society in the past ten years after foundation,examines different opinions of legal reformation and relevant reasons.It further proposes two basic questions worthy of rethinking.It envisages the key issues of Macau legal reformation in the coming 2009/2010 year,emphasis the importance of adjusting the current legal reformation mechanism and legal personnel training system in order to fulfill the legal reformation objectives.
| Keywords: | Legal ReformationLaw of Macau |
2009年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第十年,是第二任行政长官任期届满、第三任行政长官就职交替之年,也是第三届立法会结束、第四届立法会开始之年。总结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澳门法律改革的进展和面临的挑战,一方面,需要介绍和分析这一年的法律改革情况;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地将涉及对过去十年法律改革经验的回顾和检查,不论是经验还是教训,不论是查找原因还是提出建议。本文站在历史和现状的条件下,探讨2010年的法律改革和发展。
一 2008~2009年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的情况
(一)概况
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澳门立法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总计15部,其中新制定的比较重大的法律有《维护国家安全法》、《关于订定内部规范的法律制度》、《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打击计算机犯罪法》、《聘用外地雇员规定》,修改的有《公务人员职程制度》、《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基本规定》和《商法典》。
同一时期,行政长官制定和修改的行政法规总计29种,其中一部分行政法规属于实施上述法律的具体细则,如《核准廉政公署部门的组织及运作》、《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的补充规定》。另一部分属于行政长官管理行政事务范畴需要制定的法规,其中新制定的行政法规有《书簿津贴制度》、《社会房屋的分配、租赁及管理》、《订定自置居所信用担保计划》、《订定自置居所贷款利息补贴制度》、《关于企业融资贷款利息补贴制度》、《订定医疗补贴计划》、《订定2009年度现金分享计划的安排》。对原有行政法规进行修改的有《中小企业援助计划制度》、《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制度》、《修改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规章中关于逾期逗留的规定》、《修改第6/2002号行政法规关于博彩中介人的佣金或其他报酬的支付的规定》和《修改公共财政管理制度》。
(二)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的主要特点
首先,从法律领域分析,重大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有以下特点。
1.填补澳门基本法实施中的空白
基本法作为特别行政区的根本法律,不仅在基本法的条文中直接规定特别行政区需要制定相关法律落实基本法,而且在基本法的实施过程中因对基本法条文理解不同而引起的争议,也需要立法加以解决。
(1)为了落实澳门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了《维护国家安全法》。
2008年10月2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澳门基本法第23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的规定,完成了《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草拟工作,并启动了为期40天的咨询工作。2009年2月25日,立法会经过细则性辩论和表决,通过了《维护国家安全法》。
为何要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一,这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履行基本法的宪制责任。澳门基本法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这是国家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全体澳门居民的高度信任,亦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理所当然、责无旁贷的宪政责任。第二,这是填补澳门法律制度空白的需要。在回归之前,澳门一直都适用葡国《刑法典》中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规定。但在特别行政区成立时,原来适用于澳门的葡国相关法律不再生效,澳门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着法律真空。第三,这是维护国家稳定安全、繁荣富强的要求,也是澳门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维护国家安全法》既要维护国家安全,也要严格确保基本法所规定的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等自由作为立法原则,在确保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维护国家安全法》规定叛国、分裂国家、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等行为属于危害国家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处罚。对每一种犯罪行为的犯罪主体,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均做了严格、清晰的规定。
《维护国家安全法》是在广泛发扬民主、公众积极参与并发表意见、政府认真分析并吸收有益的意见加以改善,最终达成社会共识的情况下产生的。在咨询期内,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共收到784份意见,其中个人意见657份,团体意见127份。在个人意见中,赞成立法的有570份(占8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