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0年03月 |
In the 2009 Macau Chief Executive and Legislative Elections,political elites stressed on informal politics for their negotiation and avoided open competition.However,the turnout rate and the number of voters casting their ballots broke the record in terms of electoral participation.These reflected the inclina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politics.Political elites are expected to adjust the practice of informal politics and to incorporate public participation through formal process;otherwise,the elite-mass tension will be intensified and lead to political instability.On the other hand,although the 2009 legislative election was relatively clear in comparing in 2005,the authorities have yet proved their ability combating electoral corruption.They are expected to enhance their capacity and capability of legal enforcement in the sake of fair election.
2009年是澳门特别行政区重要的一年,除了是澳门回归祖国十周年外,亦是澳门的双选举年,即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年。本文回顾2009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的情况,之后将讨论这两次选举对澳门政治参与的启示。
一 行政长官选举办法
澳门行政长官的选举主要是以社团为参与的主轴。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的规定,行政长官是由一个3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所选出的。选举委员会的委员来自四个不同的界别:①工商、金融界;②文化、教育、专业等界;③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④立法会议员的代表、市政机构成员的代表、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各界别的选举委员人数见表1)。除了第四界别外,其他三个界别的委员都是由相关界别的社团代表所选出的。在个别界别注册的社团,可自行选出11名代表。这些社团代表将选出该界别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在第四界别里,29名立法会议员可选出16名代表进入选举委员会,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亦可选出12名选举委员会委员;而全部12名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是选举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表1 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之组成
虽然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应由社团代表选出,但是在2009年的选举中,各界别的社团都通过政治协商提出一张等额的选举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第六十条,若在某一界别中的选举委员会候选人人数少于或相等于该界别的名额,各候选人可自动当选成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值得留意的是,要成为候选人必须得到界别中至少20%的社团提名[1]。这亦显示参与选举委员的门槛较高,在界别中没有足够的支持,是不能参选选举委员的。故此,在2009年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中,各界别都不用进行投票,所有候选人都自动当选成为选举委员。值得留意的是,在2004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里,除了第三界别的专业组别因候选人人数比界别名额为多而需要进行投票外,其他界别也出现等额的名单而不用进行投票,各候选人自动当选。可以说,在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选举中,社团都希望避免公开的竞争,通过非正式的政治协商选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选举只是在各方都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不得已的做法。例如,2004年第三界别的专业组别里,社团间出现意见分歧,有31位人士能获得足够社团数目的提名,候选人数目比界别名额多出一名,故需要进行选举投票。总的来说,社团人士大多认为公开的选举投票活动会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故希望尽量以非正式的政治协商方法选出选举委员会代表。
二 2009年行政长官选举
2009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就如2004年一样,只有单一候选人参选即前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先生。崔世安先生亦于7月26日以282票高票当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与选举委员会选举不同,行政长官的选举虽然只有一人参选,选举委员亦需要投票[2],以确认新任行政长官是否得到大多数选举委员的支持,借以确保他的认受性。虽然这次选举是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进行,但这并不表示没有其他人士与崔世安竞选新任特首的职位。
其实早在何厚铧连任第二届特首之前,就有不同的人士希望参选第三届行政长官,当中来自商界的贺一诚早被传出有意成为第三届特首。值得留意的是,由于第一届特首何厚铧在回归后能大力发展澳门的经济,其表现深受各界认同,坊间大多认为没有其他人比他更适合担任特首一职,故在第二届行政长官选举中,没有其他人能与他竞争,他得以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顺利连任。但由于何厚铧只可连任一次,故他不能参与第三届特首选举,而其他有意担任特首一职的人士,只好为第三届特首选举而部署。此外,自2006年12月发生“欧文龙世纪贪污案”后,社会越来越重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廉洁问题,并认为第三届特首应大力改善政府的廉洁状况;与此同时,坊间亦传出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会参选下届特首,希望以他的法律专业背景提升政府的廉洁状况。另一方面,由于澳门经济在回归后得以起飞,有意见亦认为以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的表现,他亦可被列入第三届特首人选名单中。虽然,贺一诚于2008年12月公开表示不会参选第三届特首,但何超明和谭伯源并没有说明他们不会参选特首,这都反映出两人正考虑参与这次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