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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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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政府治理模式的发展:从管治到善治

    作者:邓安琪 出版时间:2010年03月
    摘要:回归十年来,澳门经济急速发展,国际知名度日渐提升,社会平稳和谐发展。然而,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及其完善却面临着不少的挑战。经济急速发展导致经济生活不平等、财富分配不均等现象,同时也削弱了作为代议民主基础的政治平等性原则。当前,澳门的治理模式正向着多元主体合作模式这一方向转移,公民政治参与有序发展,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治理模式渐渐向善治方向发展,由强势政府变革为社会共治。
    Abstract:

    On the point of the tenth anniversary of Macau’s return to China,Macau has achieved a rapid economic growth and a stable and harmonic social development.However,the reform and consummation of the economic structure and social structure still face a number of challenges.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caused the phenomenon of unequal economic life and wealth distribution.Simultaneously,it has also weakened the political equality principle of the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Presently,the mode of governance in Macau has been transforming towards a multi-parties cooperation mode.Public Participation has been development gradually and social governance ability has been promoting unceasingly.The government of the Macau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has been transforming from strong governance to good governance.

    1989年世界银行在概括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crisis in governance)一词,此后,“治理”便广泛地被用于政治发展研究中,特别是被用来描述后殖民地和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状况[1]。治理是指决策过程及其执行决策的过程,政府除了是治理的主体外,社会上的非政府组织、研究单位等也可参与到治理当中,而这些非政府组织渐渐发展成“公民社会”并参政议政、对政府的政策加以影响。因此,治理涉及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机制。

    治理是传统治理方式的一个新发展,主要特征是权力分散,不再是政府单方面下达权威指令、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而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运作过程,透过理性沟通和协商,从公共利益的大前提出发,由政府和市民合作,共同解决社会上出现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治理也意味着社会上广泛势力的兴起。过往由政府单一方面运用最高权威维持社会秩序和满足市民需要,现在则与社会上非政府组织一同分担这个责任,共同商议公共政策,共同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

    尽管治理管治模式弥补了国家和市场调控和管理过程中的不足,但治理却存在很多局限性,包括:(1)与治理相关的制定政策过程这一复杂现实,与据以解说政府而为之辩护的规范信码相脱离;(2)各方面的责任趋于模糊,易于导致逃避责任或寻找替罪羊;(3)由于对权力的依赖,以致并非原来所求、而于政府影响不良的结果这样的问题越加恶化;(4)既然有了自治网络,政府对社会应负什么责任这一点便难以明确;(5)即使在政府以灵活方式控制和引导集体行为之处,治理仍然有可能失败[2]。

    因此,为解决治理的失效,“善治”概念便发展出来。善治的治理理论反映出一种美好的管理过程,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颕关系,是两者的最佳关系状态[3]。根据联合国亚太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定义:善治包含八项元素:(1)公众参与(participatory);(2)寻求共识(consensus oriented);(3)向社会问责(accountable);(4)高透明度(transparent);(5)适切响应社会诉求(responsive);(6)高效能(effective and efficient);(7)平等包容(equitable and inclusive);(8)法治精神(rule of law)[4]。本文将就以上元素,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探讨富有澳门特色的善治模式。

    一 澳门政府的治理模式

    1999年澳门回归之初,受到全球经济不景气和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经济持续低迷,加上社会治安不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和行政长官的领导下,澳门特别行政区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施政,实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本着“固本培元,稳健发展”的施政方针,社会安定繁荣,治安有了明显的改善,经济摆脱了连续四年的负增长,失业情况有所缓解,迎来了澳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新阶段。自2002年博彩业开放以来,大型美资、港资的博彩公司纷纷进驻澳门,加上“自由行”举措的实施,CEPA在澳门的推行,加快了澳门博彩业的开放和发展。2007年访澳旅客超过2700万人次,澳门经济发展进入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峰期,本地生产总值呈现高速增长,市民就业收入中位数上升,整体生活素质持续提升。

    然而,与经济快速发展相伴生的一些社会矛盾也开始暴露。例如,GDP的快速增长反衬出居民收入增长的迟缓,也扩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楼价的飞涨造成居民整体消费能力的下滑,特别是酝酿了中产阶层的不满;政府运行透明度以及少数政府官员的贪污问题,累积了民众对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不满情绪。这些都激发了澳门民众的公共参与热情,增添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治发展的变量。近年来接二连三的市民大规模上街游行行动,以及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的“世纪贪污案”、楼价飙升问题等,更显示了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管治方式亟待民主化的改善。尤其每次市民进行游行的时候,矛头都直指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治理不善,高呼解决“反贪腐”、“反官商勾结”、“在职贫穷”、“最低工资”、“贫富悬殊”、“输入外劳”等问题,严重削弱了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管治威信。

    回归前,澳门是葡萄牙管治下的一个管治社会,实行的是总督独裁的政治制度,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