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9年03月 |
一 2008年辽宁民生工程取得的显著成效
2008年,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问题,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党和政府工作更突出的位置上,倾力解决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民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使全省人民在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进程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一)全力打造一号民生工程,加快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
从2003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一直将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作为一号民生工程来抓。到2008年末,已逐步形成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棚户区旧城区改造解困建设等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2003~2007年,全省共新建经济适用房(含棚户区)3022万平方米,开发投资完成额为378.8亿元,尤其是作为辽宁头号“民生工程”的棚户区改造,使近百万经济收入水平低的群众以较少代价住上了新楼房。另外,辽宁各地也在普遍试行“廉租住房制度”,到2007年末,有7.38万个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保障。2008年,辽宁省提出在继续做好5万平方米城市连片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的同时,开工建设22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5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总投资超百亿。经过精心组织实施,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得到了扎实推进,最新统计数字显示,全省廉租住房建设已达6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也达到286.56万平方米,均已经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如沈阳市到2008年末全部实现廉租住房和租赁货币补贴的应保尽保,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两年。到2008年底,可竣工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总面积达136.79万平方米,截至9月底,全市已发放租赁补贴1755万元,涉及居民11038户。
(二)铸就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战略取得突破性进展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2008年,辽宁省在继续大力推行积极就业政策,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工程的基本目标、优先目标,在前两年的基础上,继续将其列为省委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之一。2008年前三季度,辽宁省已累计筹集就业专项资金22.8亿元,实现城镇实名制就业95.1万人,同时,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进一步降低,仅为3.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0.2个百分点,也低于上海和浙江等部分东部发达省市的水平,稳定就业率达到了70%以上。
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更被政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截至2008年9月底,辽宁省新安置棚改回迁家庭15823户,22031人就业,其中双就业的占近30%;援助新产生的3096户零就业家庭的3677人实现再就业,保持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累计为从事个体经营下岗失业人员减免各种税费近3.5亿元,安置了1486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安置率达81.7%。
目前,辽宁已基本形成了以零就业家庭为代表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普惠制培训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全省就业工作迈上了更高的平台。
2.通过“阳光工程”和普惠制培训组织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008年,辽宁省将“采取措施组织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列入年度十大重点民生工程。年初,省普惠制就业培训计划出台,要求对25万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普惠制就业培训,占全省全年普惠制就业培训人数的一半。享受普惠制就业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包括,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等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农村退役士兵、在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力、有意愿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同时要求,农村劳动力接受普惠制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其中农村新生劳动力培训期限为6~12个月,政府将对每个培训对象补贴培训费用1500元至3000元;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对象的劳务输出培训,培训期限为3~6个月,也同样由政府提供培训补贴。这其中,农村140万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成为辽宁省2008年就业工作面临的最大挑战。
面对压力,辽宁省各地普遍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管理制度,加大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一是建立了城乡人力资源数据库,全面掌握城乡劳动力资源状况;二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失业登记制度,通过实行定期抽样调查与日常登记相结合的统计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和失业统计及监测体系;三是打破城乡就业二元化格局,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