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6月 |
2003年,政府对“非典”疫情信息从“失语”到“有效公开”的转变是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历程中的标志性事件。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带向了法治化的轨道。这部又被称为“阳光法案”的《条例》能否揭开传统政府运行“暗箱操作”的神秘面纱,进而逐步向透明的以公民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转型,对此社会各界充满了期待,同时也不乏疑惑。
国际经验证明,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是十分艰巨而历时漫长的事业,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常常比人们预料的要大得多。我国实施《条例》两年以来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
瑞典早在1766年就依法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美国1966年颁布的《信息自由法》在立法和实施方面成为许多国家借鉴的对象。而大多数欧洲国家是从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陆续推出政府信息公开或信息自由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我国政府推出《条例》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要求,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也是全球化和信息化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础性制度建设。
对《条例》实施可能带来的广泛政治和社会影响,政府及社会各界已有广泛的共识。《条例》将推进我国的民主和法治进程以及反腐倡廉
2003年,政府对“非典”疫情信息从“失语”到“有效公开”的转变是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历程中的标志性事件。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带向了法治化的轨道。这部又被称为“阳光法案”的《条例》能否揭开传统政府运行“暗箱操作”的神秘面纱,进而逐步向透明的以公民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转型,对此社会各界充满了期待,同时也不乏疑惑。
国际经验证明,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是十分艰巨而历时漫长的事业,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常常比人们预料的要大得多。我国实施《条例》两年以来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
瑞典早在1766年就依法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美国1966年颁布的《信息自由法》在立法和实施方面成为许多国家借鉴的对象。而大多数欧洲国家是从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陆续推出政府信息公开或信息自由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我国政府推出《条例》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要求,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也是全球化和信息化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础性制度建设。
对《条例》实施可能带来的广泛政治和社会影响,政府及社会各界已有广泛的共识。《条例》将推进我国的民主和法治进程以及反腐倡廉工作,既可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也可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的进程。《条例》为各级政府发布信息确立了规范,可避免以任意的方式披露信息,防止政府或其他人利用信息寻租。《条例》也为政府信息资源在政府内部以及社会上的开发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条例》实施可能产生的上述作用能否真正实现,以何种方式实现,则需要实践来检验。
一 《条例》执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制定固然重要,但真正的挑战来自实际执行过程,因为作为一项政府行政法规,《条例》抽象性和一般性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肯定会与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发生矛盾与冲突,这些问题的出现也会对《条例》的充实和修正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由于《条例》正式实施刚刚两年,对其执行情况作一个全面的判断目前仍有相当的困难。实际上,对两年来的执行情况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由于观察角度和评价尺度的不同,不同的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给出的判断也不一样。
总体来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仍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各级政府部门两年来的努力,《条例》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成效,实施的准备工作做得较好。主动公开了一大批政府文件资料,公开渠道建设也取得了明显进展。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相互结合,使许多原来局限于政府内部事务的部门,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开始和公众互动,政府信息公开成为电子政务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据新华社2010年1月10日的一则报道,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11月底,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海南、贵州、陕西、甘肃等10省(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40万余条;云南省开展重大决策听证1366项、重要事项公示10913项、重点工作通报25889件,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接通电话157620次,转接成功率达93.31%,群众满意率达98.38%。另外,31个省(区、市)、国务院70多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国政府域名(gov.cn)下的网站已经发展到30000多个,100%的省级政府和国务院组成部门、98.5%以上的地市级政府和85%以上的县区级政府已经建立了政府网站。然而,《条例》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执行情况差别明显,发展不平衡
从信息公开数量上看,有专家统计,吉林省依申请公开了4.5万余件,而一般省市却都在百件或千件左右。上海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开展工作较早,其主动公开的信息达到了8万多条,依申请公开9027条。从各级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表现看,也存在较大差异。国脉互联《2009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结果显示,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得分,省级政府得分最高,得分率为70.55%,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为63.63%,地市级得分为48.32%,中央部委仅为42.95%,略高于县区的33.22%和乡镇政府的31.88%。
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对省级政府和相关部委200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排名,在“百分制”的评估中,31个省级政府中只有9个省份被认定及格,其中黑龙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