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7月 |
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combed the elementary processes of Tri-networks convergence since 1999 in China.This article outlines the important characteristics of each stage,discusses issues which arising from this process,and give some feasible suggestions to solve the problem.
从1999年选择上海作为试点到2010年12个试点城市公布,中国“三网融合”风风雨雨已走过了12年。纵观中国十余年来的“三网融合”进程,可以发现,政府和相关行业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政策和实践对“三网融合”的演进路线影响极大。
2001年是政府政策的一个分水岭。2001年,政府第一次将“三网融合”作为国家战略提出,并在此后的历次重要文件中不断深化。我国十余年的实践表明,“三网融合”所走的是一条“与时俱进”的改革发展之路,这里的“时”指的是政策和实践互相博弈的平衡点。
2001年后,我国逐步调整了“三网融合”的宏观政策,尽管并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在十多年中,我国先后在“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对“三网融合”进行了政策规划,并且每次都有积极地调整。可见,随着经济社会和技术的发展,“三网融合”的实践逐步深化,我国政府推进“三网融合”的决心业已形成。
一 中国“三网融合”的基本历程
12年来的“三网融合”波澜起伏,坎坎坷坷,但总的发展趋势是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循序渐进地发展着。12年的历程有不同的分段法,这里,我们以时间为纵轴,以空间为横轴,以一些重大的影响全局的事件为标志,把12年的“三网融合”分为三个阶段。
(一)中国“三网融合”的史前期(1997~1999年)
此时期最显著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一个论战”、“一个基调”和“一个试点”。
1.“一个论战”,即一场关于“三网合一”还是“三网融合”的论战
1997年4月,国务院在深圳召开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信息化总体规划”,规划中提出了“我国信息基础设施的基本结构是‘一个平台,三个网’。一个平台即指互联互通的平台,三个网即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这是国家首次提出“三网”的概念。
1998年3月,“9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被认为是国家推动“三网融合”的第一次努力。“92号”文件规定:“将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广播电视传送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广播电视传送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的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
1998年3~11月,原国务院体改委体改所副所长王小强博士、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中心方宏一博士和北京大学中国经济中心周其仁教授先后分别发表了《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再论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三网复合数网竞争》三篇研究报告。这三篇研究报告的发表引发了一场关于“三网合一”还是“三网融合”的论战。是以电信网为基础实现“三网合一”,还是以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网为基础形成“三网融合”?论战的实质其实是“利益本位”,从自己的行业利益出发探讨“三网融合”,难免让其成为“三网合一”。
此时把后来的“三网融合”理解为“三网合一”,给中国的“三网融合”进程带来了很大的思想阻力。“三网”本身之间存在着若干差异,如业务内容不同、技术体制不同、运行机制不同等。把“融合”理解为“合一”很容易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三网融合”的过程就是行业兼并的过程。而在国际上,早在1994年,国际电联(ITU)的《世界电信发展报告》就曾指出,电信、广电与计算机三个行业及其网络将走向融合并汇聚成一个系统的信息行业,融合的三个典型表现是:技术融合、功能融合和公司融合。[1]
2.“一个基调”,即维持产业分立的原则对“三网融合”作出发展部署
1999年9月17日,国务院“8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出台。该文件规定:“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对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82号”文件基本上为中国“三网融合”起步时期的政策定下了基调。“82号”文件的实质,其实是继续维持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两个庞大的产业依旧按照产业分立的原则来作出发展部署。
对于中国“三网融合”来说,“82号”文件具有跨世纪的历史意义,其可以看做是中国试图紧随世界信息化发展步伐迈出的第一步。但是“82号”文件在电信和广电两部门之间划出的“鸿沟”成为此后一直阻碍“三网融合”的“枷锁”。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