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5月 |
2009年10月11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今年(2009年)全国114个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武汉市进入全国副省级城市前10名,由上年的第13名上升到今年的第9名,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造了有利条件。
公共文明指数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是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体现,主要包括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等反映公共文明水平的项目。测评方式采取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材料审核三种方式。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每三年一个周期,第一、二年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排名,各占20分,第三年全面测评,占60分。
一 武汉市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2009年以来,全市文明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广泛动员,科学部署,真抓实干,取得了较好成效,完成了阶段性目标。
(一)明确目标,切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要求
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作为满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迫切愿望的有效抓手,作为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载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文明城市创建汇报,明确“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题上,我们目标不变、队伍不散、力度不减”,围绕大局、服务中心,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的创建理念不变。3月1日,市文明委主任会议专题研究,确定今年具体目标——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排名中位次力争前移,努力使武汉市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武汉市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战略地位相适应,树立武汉市的城市形象。为奋力实现这一目标,全市上下励精图治,奋发有为,志在必胜。
(二)建立机制,真正保持锲而不舍的创建态势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长期过程,我们着眼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1.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组织领导体制,凸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思想
把文明创建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实施“一把手”工程,书记、市长亲自抓,市文明委统一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思想落到实处。
2.建立以测促创的工作推进机制,促使抢前争先成为各级各部门的自觉行动
围绕迎接中央文明办对本市的测评,我们借鉴中央文明办对全国城市进行测评、排名的做法,首次对16个区(含开发区、风景区)、23个窗口行业及行业内部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排名,在全市引起良好反响。市民群众对各行业满意度平均达到82.1%。同时,各窗口行业内部如交通、地税、园林、医院、旅游、商贸、工商、邮政、国税以及街道、社区排名在新闻媒体上相继公布,促进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3.建立明察暗访的检查督办机制,确保各种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市文明委领导胡曙光、朱毅、刘家栋、尹维真、刘顺妮、肖志钢亲自带队,到各区及车站、网吧、集贸市场等一线督查指导。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和市文明办负责同志到7个中心城区、12条重点战线宣讲、检查。市文明办成立专班,不间断地组织到各区各重点公共场所检查、暗访,共检查公园、广场40个(次)、车站30个(次)、网吧1400个(次)、集贸市场160个(次),同时组织各主管单位对所属图书馆、影剧院、青少年宫、商业街、医院、宾馆、酒店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分析讲评,督查整改,共召开现场会9次,全市通报会1次,有力地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4.建立日常考评和年终绩效考核相的激励奖惩机制,切实落实各区各部门的创建责任
一方面,将文明创建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和相关市直部门,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另一方面,平时加强对日常工作和阶段性重点任务的实时考评,计入年终考评总成绩。各区各单位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制作包点、包段、包站手册,落实责任到人。全市30个公园广场、1300多个网吧、21个影剧院和70个重要交通路口、61个集贸市场以及所有车站、图书馆、商业街都落实了包点责任人,谁失分、谁负责。
5.建立省市同城共创的区域共建机制,形成文明创建的强大合力
坚持、发扬省市共创的良好局面,最大限度地集约全地区创建资源,走出一条省市同城共创的新路。2008年,省委副书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