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5月 |
厦门是我国著名的国际性海港风景城市,地处亚热带,温和多雨,风景秀丽,环境整洁,拥有“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十佳人居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等殊荣,在发展城市休闲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条件和代表性。
一 厦门市居民休闲生活状况调查
为了了解厦门市居民休闲生活方式、休闲行为特征及其满意度,笔者在2009年对厦门市居民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为拥有厦门市户籍的常住居民,以及没有厦门户籍但生活工作在厦门的外来工作人员。选择在厦门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同安区、海沧区等发放问卷,共发放1000份问卷,收回987份,回收率98.7%,有效问卷856份,有效率为86.7%,问卷采取当场回收的方式。样本中受访对象最大年龄65岁,最小年龄20岁,平均年龄35岁,教育程度的中数水平是高中毕业,50.35%的样本为女性,49.75%为男性。
(一)休闲时间
休闲时间是一种时间配置的状态。通过对时间的测量,借以体现各种生活活动之间的关系。这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维度和检验人的生活方式与生活质量的标准。
此次调查发现,厦门市从业者每天工作8小时以内的占69%,自由安排作息时间的占17.1%,经常加班的超过10%,可见,大部分居民的闲暇时间较多。同时,家庭现代化设施的普及,使居民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而人均寿命的延长(截至2008年底,厦门市人口平均寿命为78.25岁,其中男性为75.12岁,女性为81.08岁),使居民的晚年休闲时间也同时延长。
具体到不同的时间段,厦门居民中,认为休闲最佳时间段是周末的占32.1%,其次是长假和工作日工作时间之余,分别占28%和16.3%,最后是寒暑假(12%)和其他节庆日(11.7%)。
从平时、周末和节假日三个时间段来看,厦门城镇居民反映,其平均每天没有休闲时间的占0.4%,每天休闲时间为1小时以下的占15.3%,2~3小时的占58.6%,3~5小时的占16.4%,5小时以上的占9.3%;周末没有休闲时间的占0.6%,休闲时间为4小时以下的占16%,4~10小时的占45.1%,10~15小时的占26.3%,15小时的占12%。节假日(七天以上)没有休闲时间的占0.6%,1天以下的占8.6%,1~3天的占41.7%,3~5天的占33.8%,5天以上的占15.3%。总体来看,超过一半的厦门城镇居民每天可拥有2~3小时的休闲时间,周末有约一半的居民可享受休闲时间4~10小时,而约75.5%的居民在节假日可自由支配3天左右的时间。
(二)休闲支出
2008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48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工薪收入18986元,增长15.4%,占家庭总收入的70.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17元,增长4.5%。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5.9%。[1]另据统计,2007年厦门市居民用于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人均支出2292元,增长16.6%。[2]
此次调查显示,厦门人均每月休闲消费870.49元。具体到不同时间,其消费也存在差异。按照工作日、周末、节假日三个不同时段对其休闲消费支出进行统计分析(见图1)。
图1 厦门市不同收入水平的城镇居民工作日期间休闲消费
从图1可以看出,月收入为1000元以下的厦门居民在工作日期间如有休闲消费行为发生,其当日休闲消费50元以下的人最多,当日休闲消费300元以上的人最少。而月收入为1000元以上的厦门居民,在工作日期间如有休闲消费行为发生,其当日休闲消费在50~100元的人最多。
随着周末休闲时间的增加,厦门居民的休闲消费也随之增长,如图2所示。
图2 厦门市不同收入水平的城镇居民周末休闲支出
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随着休闲时间的增加,厦门居民的休闲消费也随着增长,如图3所示。
图3 厦门市不同收入水平的城镇居民节假日休闲支出
图4 厦门居民休闲活动的主要目的
(三)休闲动机
根据此次调查,厦门城镇居民参加休闲活动的主要目的中,为了放松身心的占27.8%,锻炼身体的占17.7%,开阔眼界占11.5%,审美愉悦占11%,加强沟通占10.7%,消磨时间占10.1%,调节生活占4.5%,商务需要占4.1%,满足成就感占2%,其他占0.7%。从图4可以看出,男性休闲与女性休闲的主要目的差别不大,除了放松身心、锻炼身体外,审美愉悦及消磨时间也是他们休闲娱乐的主要目的。
(四)休闲活动类型
对于休闲活动,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