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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对策建议

    作者: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课题组 出版时间:2011年06月
    摘要: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对策建议加快推进法治进程建设法治湖南是全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根本转变的重大举措也是全省加快推进转方式建两型促进优化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人本发展的有力保障当前湖南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及谋求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迫切需要把建设法治湖南放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为此我们组织全省

    加快推进法治进程,建设“法治湖南”,是全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根本转变的重大举措,也是全省加快推进转方式、建“两型”,促进优化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人本发展的有力保障。当前,湖南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及谋求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迫切需要把建设“法治湖南”放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为此,我们组织全省各法律实务部门、行政机关和法学理论研究专家学者,对湖南近年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情况作出客观全面的总结,并对湖南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进一步推进湖南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一 近年湖南法治建设的主要进展

    近年来,湖南各法律实务部门和行政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强化法律检察监督,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学研究工作,法治湖南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地方立法,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共通过地方性法规74件,其中省本级制定、修改和废止49件,批准长沙市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修改和废止法规25件,地方立法工作成绩斐然。

    1.认真做好法规清理工作

    制定湖南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方案,对253件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废止17件、修改25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加强对长沙、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7个民族自治县的法规清理指导和协调,批准长沙废止5件、修改13件地方性法规,修订湘西自治州和芷江、江华等县7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2.突出立法重点

    围绕全省“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经济立法。适应湖南民航事业的发展需要,制定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明确规范机场规划建设、安全运营、应急救援等;立足全省农田水利发展的实际,制定小型农田水利条例,明确各级政府责任,使农民真正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收益的主体;为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来湖南投资,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台胞的权利和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公民权益,注重社会立法。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修订的选举法,修改湖南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落实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进一步完善了选举制度,扩大人民民主。在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中规定资金投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对于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提供了法律保障。

    3.不断健全立法机制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多渠道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坚持提前介入,严把起草关,严格审议程序,注重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注重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民生民利,努力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加强立法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立法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加强对法规草案内容的研究论证,力求制定的法规严谨周密、切实可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各种形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有新突破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省工作,制定了《湖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2008年出台了全国首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性规章《湖南行政程序规定》,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和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令人关注的法治政府建设“湖南模式”。2010年,湖南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打造法治政府,“法治湖南”建设实践不断深入。

    1.制度建设有新进展

    全面实施全国第一部系统规范行政裁量权的省级政府规章——《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在全国第一个建立了行政裁量权的“综合控制模式”。出台施行了《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并推行了全国第一个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出台施行了《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建立了全国第一个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梳理和公布了全国第一份省直部门“权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