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1月 |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实现“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的历史性任务,对农村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也明确提出“办好农村教育事业”。河南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省份,60.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多个百分点。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是农民群众“学有所教”和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河南农村教育量大面广、点多线长,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关系到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关系到整个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全省人口素质的提高和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全局,也始终是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促进农村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农村教育。
目前,全省现有小学30677所,在校生1019万人,专任教师48.30万人;初中4944所,在校生507万人,专任教师28.10万人。其中农村小学27860所,在校生750.30万人,专任教师37.20万人;农村初中3170所,在校生268.90万人,专任教师15.60万人。2007年,全省小学、初中净入学率分别达到99.9%和98.8%,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28%和1.32%。其中农村小学、农村初中净入学率分别达到99.5%和98.5%,辍学率分别控制在2.8%和5.2%。
一 河南农村教育的改革实践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河南农村教育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通过实施“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实现了义务教育体制的深刻变革。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农村教育为“三农”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大力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免费义务教育在全省农村全面实现。在近亿人口的大省,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国民人均受教育年限显著提高。与1982年第三次全省人口普查相比,2008年,全省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975人上升为385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144人上升为1044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0500人上升为43250人;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0%以下。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5年提高到8.70年。农村教育的发展为提高全省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奠定了重要基础。
1.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1986年,河南省出台的《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及《河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省、地(市)、县(市)、乡(镇)基础教育的管理权利和责任,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农村基础教育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以县管理为主的体制。1994年,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强调继续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局面,加快了普及义务教育的进程。2001年,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再次作出重大调整,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把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主要由农民承担,转到主要由政府承担;把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以乡镇为主转到以县为主。“以县为主”的新体制开始确立,实现了新时期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又一次跨越。经过近7年的努力,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已基本实现了两个转变,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部分由农民承担转变到完全由政府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管理由原来的以乡镇为主转变到以县为主。
2.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农村义务教育实现了由人民办到政府办的跨越
过去由于财力薄弱和体制的原因,农村义务教育的设施建设和教师工资基本上由集体和个人集资解决,在当时情况下对调动群众办学的积极性曾经发挥了重大作用。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