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1月 |
近期,河南社会科学院组织专题调研组,并且选择洛阳、漯河等市作为调研基地,围绕国有企业职工生活状况欠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较差、农村教育相对萎缩这三大民生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河南省民生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但依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 当前河南民生突出问题的社会表征
(一)国企职工生活状况欠佳
1.国企职工工资收入的总体水平较低
(1)近年来,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幅虽然较高,但国企工资的增幅却相对较低。以洛阳为例,2007年,洛阳市国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为21499元,略高于全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收入,[1]然而,在众多的老国有企业中,除了中信、洛铜等少数几家经过重组后效益较好的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于全市国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外,其余企业均低于这一指标(见表1)。
表1 2007年7家企业职工收入及增长情况
其中,洛耐、洛玻、白马这三家国企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收入为12598元,与全市国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乃至全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收入相比,具有较大的差距。与前些年相比,虽说他们的工资收入有所提高,但如果加进老人负担、子女教育及物价上涨等因素来考虑,这种收入水平在城市生活中仍谈不上宽裕。
(2)国企离岗内退职工的工资收入偏低。在洛阳,目前几乎每家老国企都有一定数量的离岗内退人员,其中一拖、洛铜这方面的人员较多,分别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5.89%和17.97%。[2]目前,洛阳市大部分离岗内退人员的月生活费仍然是280元,远远低于该市55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些离岗内退人员不仅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身体欠佳及技能单一,而且往往是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负担沉重。
据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全市企业离岗职工年均生活费为4080元,仅相当于全市从业人员年工资收入的20.9%,这虽比上年同期增长8.3%,但与行政单位离岗职工年均生活费(9509元)相比差距较大。[3]从一拖公司2001年与2007年职工工资收入及增长情况的比较来看,不含内退人员的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包含内退人员的离岗职工的工资增长速度,从而使两者之间的收入差距逐年拉大(见表2)。
表2 一拖公司2001年、2007年职工工资收入及增长情况比较
2.老国企职工居住条件较为恶劣
作为国家的老工业基地,洛阳在“住房难”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据该市有关部门对一拖、洛铜、中信、洛轴、洛耐、河柴、洛玻7家企业住房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7年6月,这7家企业需要改造的“小平房”、“筒子楼”达1.4万户、约64万余平方米,占全市国有企业需改造户数的77%和需改造面积的64%。如果再加上省属重点煤炭企业需要改造的3579个棚户区,则整个洛阳市国有企业需改造的住房超过2.2万户,约130万平方米。据统计,2007年洛阳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22.53平方米,而从一拖、洛铜、洛耐、洛玻、白马这5户企业的职工住房情况来看,依然与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见表3)。
表3 2007年一拖、洛铜等5户国企职工住房情况
在一拖,目前仍有8000多户职工仍居住在20世纪50、60年代建造的三层坡顶楼、筒子楼和简易平房中,其中多数住户仍在使用多家灶,户均居住面积不到20平方米,甚至还有三代同居一室的个别住户,人均面积在4.3平方米左右。[4]比较典型的情况是,在一拖的一个棚户区内居住着大约250家住户,在这里,不仅居住面积小、采光通风条件差、环境卫生恶劣、多家共用一厨一厕,而且部分楼栋还存在安全隐患。在洛铜,筒子楼、大走廊住户1193户,占总数的12.63%,人居住房面积不足6平方米,还有300多户在外租房。[5]在洛耐,职工居住的新村小区大部分为60年代兴建的平房,整个小区只有一个公用厕所,阴暗潮湿且污水横流。住户们为生活所迫纷纷自发搭建厨房和厕所,结果,这种乱搭乱建使小区显得更加拥挤且脏乱不堪,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就无法进入其中。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较差
作为中原城市群中重要一员的漯河市,近些年来城镇化发展速度较快,以下我们拟以该市作为典型个案,来探讨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1.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失地农民负担沉重
截至2007年年初,漯河市共有失地农民8.5万人。其中,农转非5.4万人、农业户口3.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