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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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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广佛同城化框架下的治安控制

    作者: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课题组 出版时间:2010年09月
    摘要:广佛同城化的发展,将带来一系列治安控制方面的新问题,两城警力的联动联防能力受到挑战。目前以部门行政协议为核心的协作机制存在许多缺陷,不足以应对更多的及潜在的治安难题。因此,应当分步骤地考虑:建立多层次的联席会议制以提高治安领域的联动及综合防控能力;加强独立管理机构的建设以逐步实现两城的法制一体化;科学、民主地规划城市衔接地带,通过合理的时空布局预防犯罪、加强治安管理。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Guangzhou-Foshan integration will bring a series of new problems in security control and the joint force of police from two cities for action and defense are challenged. Currently the coordination mechanism using department administration agreement as the core has a lot of defects and cannot handle more potential security difficulties. Thus,considerations should be taken into building a multi-level joint conference system so as to improve the joint action and comprehensive defense and control ability in security area;to enhance the construction of independent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 so as to realize the legal system integration of the two cities step by step;to plan the link area of two cities scientifically and democratically;to prevent crime by reasonable time and space layout and strengthen security management.

    一 问题的提出

    《广佛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签订以及《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出台,标志着广州与佛山两城即将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等方面展开高水平的全新合作,也同时提出了两座城市之间总体规划、宏观调控等方面的新要求。在两城就经济、资源、人才逐步走向一体化的发展之初,认真研究治安管理方面可能出现的新状况,并且提出法制、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的长效应对策略,是十分必要的。

    众所周知,城市化进程会不断产生资源集中、规模效益、生活节奏快捷等正面的效益,同时也将出现诸如贫富差距增大、人员高速流动、社会失范等负面现象。由此而引发的种种城市问题,将对城市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造成诸多困扰。早在英国工业化发展之初,恩格斯就在著名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指出,过于高速的城市化带来了人口的高度集中和市政设施的严重落后,而可怕的居住条件更造成城市犯罪的空前增长。经典作家的论断,非常精辟地阐述了社会变迁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命题:为保证现代化的良性发展,基本的治理措施必须与经济、社会等各领域的发展保持高度同步。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化发展中始终伴随着治安违法行为递增的现象。在政治与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曾经形成过五个犯罪高峰期,目前仍处于第五个高峰阶段。已有的研究文献表明,新一波犯罪高峰主要是城市制度落后所造成的,违法犯罪行为多呈现如下特点:犯罪类型与走向更加明显;行为主体区域性与阶层性特点更加突出;犯罪特征与结构更具特色等。其中,流动人口是违法犯罪的重要人群,侵犯财产的行为是犯罪的主要类型,地域性结伙流窜的犯罪趋势十分明显,青少年犯罪现象日益严重,高科技类型犯罪不断涌现。

    广州作为外来人口高度集中的大都市,多年来一直面临着沉重的治安压力。收入低,文化水平不高,加上较差的生活条件,以及社保福利等配套制度的不完善,往往造成外来务工人员心理承受能力的脆弱化,易产生犯罪动机。另外,防范缺失,打击与威慑力不及时、不到位,及犯罪空间较大、犯罪载体环境利于犯罪后逃脱等,所有这些因素使流动人口中的犯罪率居高不下,近年来一直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主要原因。根据2007年进行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在广州市违法犯罪的流动人员中,来自外省农村、相对比较贫困地区的占问卷的78.9%,排前三位的分别为湖南33.4%、广西11.3%和四川7.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了86.1%,4.7%是文盲。无收入的占24.7%,即使就职者,职业构成也多以低收入行业为主,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38.3%。而且,61%的人要从收入中节衣缩食,把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钱寄回或带回家乡。其中有35.2%人认为自己“老是没钱用”,51.4%的人只能做到“收支平衡”勉强维持在广州的生活,没有余钱可供存起来或寄回家乡。就居住的情况而言,在出租屋居住的占77.5%,室外11.3%,另外有11.2%居住在其工作场所,如打工所在的饭店、铺面、建筑工地、工厂宿舍等地。即使在租房的人中,选择位置较差、费用低廉的“边缘性”社区城中村的住房的占58.6%。无论临时租房还是兼住工作场所,居住环境拥挤、条件差是共同的特点。[1]广佛交接的地方具有同样的空间环境及有着上述特点居住于此的流动人口,目前没有较大自发变化的可能。在城市化进程中,易发犯罪冲动的、处于低质量生活状态的人口,是最易受重大公共决策影响的人群。在广佛两城生活的外来人口,其基本生活条件如果得不到根本改善,很难彻底解除广佛的治安压力。本项研究并不期望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某种一劳永逸的良方,而是试图在现有条件下,针对广佛同城化发展可能引发的社会变动,提出一些有利于治安控制的改进性建议。

    从谨慎的角度来讲,广佛两城一体化的发展,会产生新的更大的治安隐患。其一,广佛同城化经济以优先发展现代服务性产业为战略部署,这将激励人财物的大流量、高速度转动。由于服务业对从业人员的劳动力要求不高,因而这种“社会活跃”为普通人带来新的生活预期的同时,客观上讲,还具有流动人员在从业人员中占较大比重的特点,因而为混杂其中的或聚集在此的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多的可乘之机。其二,一体化经济的演进必然推动城市重心地带的功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