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0年09月 |
Beginning with the four phases of Guangzhou democratic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this paper has briefly commented the every phase and summarized the development ways in governing the city in accordance with law,which are generally focusing on the democratic politics construction,administration system reform,enhancement in legislation and the stipulation of legislation rules,and then proposed five basic experiences in implementing the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ity by law and analyzed the strategy development with prediction.
法治方略的提出,是当代中国治理模式的一大飞跃。要法治而不要人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战略选择与当代中国社会的整体转型息息相关。在60年的建设历程中,广州市从巩固红色政权起步,稳步发展,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广州一直活跃于思想解放与改革开放的风口浪尖,在经济建设领域取得世人瞩目的成就。20世纪80年代后期,广州提出依法治市的战略纲要,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以及公民的基本福利一一纳入法制轨道,通过法治构建现代化的城市文明。经过不懈探索,广州市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法治基本要求相适宜的、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城市法制框架,有力地保障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本文通过对广州依法治市工作的回顾与展望,意在凸显这样的决心及促进这些目标的实现:在新时代背景之下,广州市坚持不懈地以法治手段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制度文明保障先行先试,提升法治软实力,力争再创引领依法治市方面的“广州现象”。
一 民主法制建设的四个历史阶段
新中国成立之初,广州市的核心工作聚焦于建立基本的政治制度、巩固红色政权;改革开放之后,广州致力于先行先试、探索新型的治理之道。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广州经历了一段复杂曲折的探索之路,大致经过民主政治体制的创建、依法治市战略的酝酿、提出、全面实施等四个阶段。
(一)民主政治体制的创建:1949~1977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10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成立,11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广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并建立市及各区各界人民协商委员会,这些制度建设标志着新型人民政权在广州的正式确立。新政权对旧有的政治法律制度进行彻底废除与改造,以确保逐步把政权收回人民手中。广州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废除了国民党六法全书,同时制定了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民主政治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建、创设了一系列有利于广州市民主政治发展的政治制度与法律规范。随着1954年宪法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广州开始实行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阶段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制度基础。
然而遗憾的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以“造反”冲击甚至摧毁一切、以“革命”统率一切,彻底“砸烂公检法”等,成为当时的主流。前述民主法制的建设进程遭到严重破坏,甚至导致了政治文明道路上的后退。这段历史深刻教育了我们:没有法制就不可能有运行良好的民主。
(二)依法治市战略的酝酿:1978~1989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提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广州在这波历史大潮中成为改革开放的桥头堡,不仅率先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倡导开放搞活,大力吸引外资,而且开始对城市管理体制、政治体制进行了探索性的改革。在这一时期,广州恢复并较快推进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建设:1981年设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1983年开始政府机构的第一次改革,撤销、合并市级机关的机构或者将之改为经济实体、事业单位;打破领导职务终身制;加强综合协调等。同步进行的还有地方法制的基本建设。1984年,中央授予广州地方立法权,广州同年制定了地方性政府规章《广州市外贸代理出口暂行办法》,用以规范外贸经营活动。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不但标志着广州在地方立法上走出了第一步,而且还预示着中国法制建设在微观层面上的起步。此后,广州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为全国其他城市做出表率,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更是直接影响到国家层面的治理方略选择。
从1986年起,国务院确定广州为法制建设工作试点城市,广州相应开展了全市范围的法律普及教育,全方位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制化治理途径。总之,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广州市在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和法律监督以及政府机构改革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绩,为依法治市工作的进一步展开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依法治市战略的正式提出:1990~2000年
1990年,《广州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第一个五年规划,简称“一五规划”)出台,标志着广州市依法治市战略的正式提出。“一五规划”提出了广州市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