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
一 简介
(一)背景
良好的公益捐赠关系在过去几年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一个越来越热门的讨论话题,但是国际援助链条中处于下游的受资助方一直都不是受关注的焦点。中国在这方面也不例外,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出现独立的NGO[1]至今,依然鲜有关于受赠方如何看待他们与国外捐赠方合作的研究调查。
用批判的眼光,从国际援助链条的“下游”去看待资助关系,从本土NGO的视角评价国际资助方,或许会让资助方心生不快。但是国际资助方和本土NGO其实是一种互相依赖的关系,在一个国际援助链条中分别作为资金提供者和执行者。我们相信,以平等反馈为立足点,双方之间开诚布公地对话,是维系和发展这种合作关系所必需的。而且目前有越来越多的本土资助方已经开始涌现,本土资金补充并部分替代了国际资金。在这样一个关键时刻,我们也相信本次研究正逢其时。对这些本土资助方而言,它们中大多数都没有或极少具有资助经验。因此我们认为,本报告中呈现的国际资助方和中国受资助方之间的合作经验对中国正在兴起的慈善部门来说是相当宝贵的。
(二)调研方法和步骤
本研究由迈克尔·博盟(Michael Büsgen)主持,合作方为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COP)(原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ICS)研究平台)和倍能组织能力建设与评估中心(CBAC,简称“倍能中心”),NGO发展交流网(NGOCN)和社会资源研究所(SRI)作为支持方参与其中。
在2009年5月,来自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倍能中心和NGOCN的六名研究员团队正式组建,并在北京召开了一次由不同NGO代表参加的工作坊,在工作坊上确立了此次调研的目标、方法和评价良好资助关系的以下九项原则。
①资助方和NGO的合作建立在互相尊重对方价值观、目标和自主权的基础上;
②资助方和NGO在平等和互相依存的基础上共同确定各自的角色和职责;
③资助方和NGO对过程和合作成果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
④双方互相依赖、共同合作并坦诚相待;
⑤资助政策、策略、标准透明,始终如一地为与NGO的合作提供充分机会;
⑥信息透明化、方便获得,双方的沟通和沟通渠道是开放的和双向互动的;
⑦资助方的支持不应仅局限于资金,还应包括各种非资金协助,资助应当包括支持机构维系和发展的资金;
⑧合作是可预见和稳定的,允许进行规划并有时间调配资源;
⑨管理程序清晰、合理,并在必要时具有灵活性。
然后为每一原则设计相关指标,并开发相应调查问卷[2]和评分体系。紧接着,研究信息发布在《中国发展简报》、社会资源研究所网站和NGOCN上。并邀请NGO填写问卷。网上问卷和可供下载的问卷经由倍能中心、ICS和NGOCN发给了100余家NGO。
共有109家NGO[3]填写了问卷。这109家NGO的评价涉及111家不同类型国际资助方的206个资助关系,其中很多国际资助方只得到了一家NGO的评价。有14家国际资助方[4](下文称之为G14)获得了至少3家NGO的评价。
除了问卷调查,研究团队还开展了半结构化深度访谈,对象为北京、广东、云南、陕西、贵州和青海的30家NGO代表。此外,在广州(5个非政府组织代表)和西安(7个非政府组织代表)还举行了两次焦点小组讨论会。
二 调研发现
本报告将调研发现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总述国际捐赠方在支持中国非政府组织中的角色和重要性,简单介绍问卷调研的整体结果,包括不同类型捐赠机构的表现和G14的评分等级。第二和第三部分,逐一分析九大原则。我们把九大原则细分成“伙伴的艺术”(调研发现的第二部分)和“资助的技巧”(调研发现的第三部分)。分析每个原则都包含: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争议、良好实践和建议。
第一部分:整体概况
随着中国经济的全球化,本土NGO与国际资助机构的合作也得到了发展。目前有很多不同类型的国际资助机构在支持着本土NGO。在调研中,我们把111家国际资助机构分为五大类:基金会(22)、多边和双边国际组织(9)、发展类国际NGO(30)、有宗教背景的组织(19)、商业机构(14)、学术组织(5)、外国使领馆(10)和政治性基金会(2)(见图1)。
图1 被评估的国际资助方的类型
在这111个捐赠方中,只有少数是纯资金资助机构,对绝大多数机构而言,拨款只是它们活动的一部分(或很小一部分)。在学术组织和很多发展类国际NGO中,情况也是这样,它们自我定位为执行机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