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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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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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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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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期待社会转型

    作者:陈健民 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摘要:本文是《中国公益发展报告(2011)》的代跋。作者认为中国正在经历一次重大的社会转型,而公民社会的发展将是这次转型成败的关键。所以建立公民社会、促进仁爱公义,是时代的召唤。接着作者对公民社会的内涵进行了阐述。最后号召我们要以最负责任的态度促进公益组织的透明度和效益,为建设富强文明的中国而奋斗。

    中国正在经历一次重大的社会转型,我们认为公民社会的发展将是这次转型成败的关键所在。改革开放30多年,带来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亦带来深刻的社会和文化震荡。面对房屋、医疗和教育的全面产业化,以及缺乏有效监督带来的社会腐败现象,人们普遍呈现挫折感。在市场中稍欠竞争力的群体感到被排斥和遗弃。生活在陌生人充斥的城市,人们呼吸着冷漠和歧视的空气;而留守农村的人们,却在停滞和散漫的旋涡中日益边缘化。旧的单位制度解体了,但人们却不能自由地组合起来;在碎片化和原子化的状态下,人们无力维护美好的公共空间和创造多彩的公共生活。面对强征土地、强拆、欠薪、污染、贪腐等恶行,人们或者悲哀无助,或者义愤填膺,上访、堵路、骚乱无日无之,在社会结构严重滞后的今天,我们在刁民社会和暴民社会的边缘徘徊。

    面对人们的不满和抗争,依靠政府的维稳,终究不如社会本身的疏导和自我培力。在过往社会转型的重要时刻,民间社会在自我调节和适应中常常扮演重要的角色。遗憾的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家族、宗教、商业、劳工、居民等组织便悄然消失。人民被各种单位牢牢束缚,横向的社会联系消失,社会缺乏自主的精神,无法回避、质疑、抵御非理性的政治斗争,面对社会、文化和道德的溃败亦束手无策。即使到今天,在公益领域中力图对这个社会有所改变的公民,也因为种种误解和制度限制而举步维艰。

    建立公民社会,促进仁爱公义,是时代的召唤!

    公民社会是人们以公民的身份所建构的社会。公民应该享有宪法赋予的结社、言论、出版等权利,同时亦应尽责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财产。公民社会亦是以公民“自治组织”构成的社会领域,这些组织必须多元开放、贯彻志愿精神。公民通过这个社会领域进行沟通合作,解决公共问题,促进公共利益。

    公民社会一方面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补救政府和市场的不足;另一方面,公民社会亦要监督政府和市场的运作,防止官员滥用权力和黑心企业损害消费者利益。公民社会可以与政府结成伙伴关系,共同改善民生,但双方必须学习互相尊重。公民社会亦可以和企业合作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企业建设,但不能因为追逐资源而失去社会使命。善治要通过政府、企业、公民社会三个部门忠诚合作才能实现。在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的今天,国家必须认识到公民社会健康成长的重要性。

    中国在急速的社会转型当中,公民社会是要将孤立无援的个人和割裂的社会群体重新缝合起来,用最和平理性的方法向政府表达民意,令政府施政真正做到以民为本。公民社会善于动员社会资源,促进互信合作,以民间之力抗灾济群,减少政府的负担。公民社会要促进的,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们呼吁政府认真研究公民社会的现代治理功能,降低民间组织登记的门槛,打开公益组织募捐的空间,鼓励全民公益的精神。我们亦公开承诺,要以最负责任的态度促进公益组织的透明度和效益,为建设富强文明的中国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