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
一 2011~2012年度贵州地方法治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立法工作体现地方特色
2011年,贵州省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紧紧围绕“立什么、为谁立、怎么立”这一核心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不断探索创新立法工作体制和机制,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立法更加体现地方特色,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顺利实现“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案16件,通过11件,批准贵阳市地方性法规5件,批准制定、修改、废止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变通规定12件;继续加大法规清理和修改力度,审议通过的法规中包括2件修正案和1件修改决定;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积极探索和实践立法协调和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1.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改后,对代表的权利义务、履职范围、代表的监督等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为使原有的《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与其更好地衔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正案》。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贵州省建设成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胜地,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战略部署,顺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趋势,省人大常委会在2011年重新制定了《贵州省旅游条例》。为加快贵州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规范开发区的管理与服务,增强开发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推进工业化进程、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省人大常委会将《贵州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列入了2011年立法计划,并提前介入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和修改工作。目前,该法规草案已通过一审,正在进行一审后的征求意见工作。为适应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在2011年开展了制定《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草案)》的各项工作。2011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目前草案正在进行初审后的征求意见工作。《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规范贵州省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有效供给建立长效、有序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有利于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对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修正案》等法规的颁布,也为改善和保障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制定了《贵州省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重新制定了《贵州省禁毒条例》。此外,《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和《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已完成了常委会的初次审议。
一年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贵阳市地方性法规共有5件,涉及经济方面的有《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贵阳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涉及民生保障的有《贵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此外,为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保证行政强制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批准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这些法规的出台,有助于贵阳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人民生活的改善、法治政府的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向纵深发展。
2.法规“立、改、废”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
2011年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2件法规修正案和1件修改决定,即《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正案》、《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修正案》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简称《决定》)。自2011年9月起,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对现行有效的154件地方性法规中的行政强制规定进行清理,同时要求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和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