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4月 |
一 政府出台的重要举措
(一)出台《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
国家广电总局高度重视我国动画产业的发展,成立了总局影视动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动画问题,还相继召开了一系列座谈会,并赴部分省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
2004年3月29~30日,总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影视动画工作会议”。会后,总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成为我国影视动画产业发展的政策指导性文件。“若干意见”下发后,引起了广播影视业界和广大观众的广泛关注,媒体报道和网上评论都很踊跃,社会舆论普遍表示赞同和拥护。
(二)搭建国产动画播出平台,有效拉动市场需求
为解决动画播映不足的瓶颈问题,广电总局自2004年起大力搭建国产动画片播出平台。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开办以来,受到广泛的好评,收视率已稳居中央电视台15个频道的前五位,在总局的大力推动下,到2004年底,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已在全国31个省、296个省辖市落地。总局还支持北京、上海、湖南电视台开办上星的动画专业频道,三个动画上星频道已经开播。2004年11月8日,广电总局又发出《关于做好动画上星频道落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广播影视管理部门要优先考虑动画上星频道在本地区模拟频道或数字频道的落地覆盖。
同时,广电总局还要求省级电视台、省会城市电视台、计划单列市电视台,都要积极开办动画专栏、开辟动画时段,扩大动画片的播出数量,以庞大的播出需求直接刺激动画片创作需求、制作需求和市场价格,实现国产动画的良性循环。
为了鼓励一些经营状况不太好的播出机构多播出动画片,我们提出动画片播出机构可采用购买或贴片广告的形式播出国产动画片,给动画制作机构以更多的有利条件。
(三)建设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打造强势的动画企业集团
动画产业是资金、科技、知识和劳动密集型的文化产业。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运营是繁荣动画生产的必由之路。广电总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主体性质、投资规模、原创能力、生产数量、科技含量、市场占有等方面对重要的动画制作企业和区域进行了考核和评估,决定在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三辰卡通集团、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动画产业园、常州影视动画产业有限公司、上海炫动卡通卫视传媒娱乐有限公司、南方动画节目联合制作中心建立9个首批国家动画产业基地。2005年6月,第二批6个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深圳市动画制作中心,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动画产业园,苏州工业园区动漫产业园,无锡太湖数码动画影视创业园,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通动画股份有限公司也挂牌建立。
(四)建设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
动画制作在人才资源、人力资源投入的成本很高。广电总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主体性质、师资力量、培养规模、教学设施、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对相关动画院校进行了考核和评估,决定在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建立4个首批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2004年12月6日对上述基地举行了授牌仪式。
(五)加强动画片规范管理
2004年9月新颁布的《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中对动画片的制作、规划、审查、合拍、引进和播出等环节进行了规定,使动画片的规范管理成为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许可项目。此外,总局还颁布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切实推进动画片的规范管理。
第一,建立国产动画片题材规划制度。2004年5月24日,总局发出通知,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国产动画片题材规划制度,以科学合理地安排国产动画片的制作生产。通知规定,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机构均可制作动画片。制作国产动画片实行题材报批,经规划审查同意立项后方能投产制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动画片题材规划制度,主要是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把住导向关。二是把住“撞车”关。三是把住过量关。
第二,建立国产动画片发行许可制度。根据有关法规、规章,总局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制度,所有在国内播出的国产、合拍、引进动画片都要由广播电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