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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与问题

    作者:郝时远 吴兴旺 出版时间:2006年05月
    摘要: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与问题新中国建立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和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主干的各项民族政策的实施少数民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的迅速发展也是这些变化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内容之一从年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公布中国人权状况的白皮书以来在关涉人权事业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和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的部白皮书中都把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及其有别于汉族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和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主干的各项民族政策的实施,少数民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的迅速发展也是这些变化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内容之一。从1991年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公布中国人权状况的白皮书以来,在关涉人权事业、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和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的9部白皮书中,都把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及其有别于汉族的计划生育政策等作为重要内容加以阐释。[1]因此,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指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少数民族生存权、发展权的重要成就之一。

    但是,从人口、环境、社会、经济的协调互动、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要求而言,以科学发展观审视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少数民族人口发展中也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能否彻底消除贫困、提高人口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目标。在党和国家致力于通过西部大开发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对少数民族人口高增长率发展态势有所控制,已成为势在必行的选择,否则将对全面消除历史上遗留的发展差距、有效缩小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目标产生消极影响。

    一 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的基本态势及其形成原因

    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历次人口普查资料的显示,1953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为3401.38万人,至2000年,少数民族人口发展至10449.07万人[2],增长了2.07倍。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也由1953年的5.89%升至2000年的8.41%。

    表1 历次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数及占全国人口的比重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持续发展的态势,体现了我国民族政策及其在人口控制政策中的特殊保障。进入196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少数民族成分绝大部分得到识别,少数民族人口在统计层面呈现了持续增长的态势,即便在1990年代开始显著下降,但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的民族识别政策延续到1980年代,在这一阶段中少数民族人口的统计,在族别方面反映了渐进的数据。例如,1953年的全国人口统计,纳入统计的少数民族为43个,有17个少数民族被列为“其他未识别的民族”口径,计101.73万。1964年的全国人口统计,纳入统计的少数民族为53个,“其他未识别的民族”为32.4万。1982年的全国人口统计,纳入统计的少数民族为55个,“其他未识别的民族”为79.97万。当然,事实上,自1953年以后新确认的少数民族虽然有17个,但是均属于人口在10万人以下、甚至几千人的小民族,对少数民族人口总量的增长并没有产生明显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实行了有别于汉族的计划生育政策。

    我国从1970年代初全面倡导计划生育,到1980年代初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确定为基本国策以来,国家虽然对少数民族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是“其生育政策宽于汉族的生育政策,一般规定,少数民族家庭可以生育两个或三个孩子;边境地区和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人口特别稀少的少数民族可以生育三个以上的孩子;西藏自治区的藏族农牧民可以不受限制地生育子女。这使得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实行宽于汉族的生育政策,是保障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重要原因之一。

    表2 不同时期少数民族人口年均增长率比较

    1990年代,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明显下降,1990~2000年的增幅为15.37%,年均增长率1.44%。但这与同期全国9.92%的增幅、0.95%的年均增长率相比,仍分别高出54.94%(5.45个百分点)和51.58%(0.49个百分点);与同期汉族9.45%的增幅、0.91%的增长率相比,分别高出62.69%(5.92个百分点)和58.24%(0.53个百分点)。跨时段比较,1990~2000年少数民族人口的年均增长率,仍比汉族1982~1990年1.31%的水平要高。2003年,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6.01‰)超过10‰的4个省区,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即西藏11.10‰、宁夏10.95‰、青海10.85‰、新疆10.78‰。[4]

    与此同时,也必须注意到在一定时期少数民族人口机械性增长的因素。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随着拨乱反正和民族政策的恢复,进一步落实民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