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年06月 |
在当今世界,发展问题与环境问题密不可分,区域的协调发展依附于区域的环境保护。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构想在实施过程中,相关省区的政府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区域合作问题,把环境保护确立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十大合作领域之一,并在实践层面上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自“9+2”政府共同举办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和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以来,“9+2”政府的环保部门联合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和《泛珠三角环保产业合作协议》,编制完成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工作大纲)》和《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并在原有珠江流域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推动组建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此外,正式启动了珠江流域环境整治的区域合作,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省区环保部门在贵阳市召开了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研讨会,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六省区环保部门已达成共识,联合有关部门着手组织编制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泛珠三角区域”之概念源于珠江水系的水域空间,是由珠江流域这一自然水系空间拓展而成的一个社会经济合作区域。同时,水这一环境介质客观上也是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跨行政边界相互影响最为强烈的环境介质。水环境保护自然成为是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合作的主体内容。本专题重点剖析2004年泛珠三角区域的水污染负荷与水污染治理情况,概要评价2004年珠江水系水环境状况,分析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以及泛珠三角水环境保护的区域合作推进策略。
一 泛珠三角区域水污染负荷
2004年,泛珠三角的内地九省(区)的生产总值为46397.65亿元,比上年增加18.9%。年底总人口为45548万人,比上年增加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6)。在经济与人口增长的驱动下,大多数水污染负荷指标呈现增长。在2004年,泛珠三角的内地九省(区)的废水排放总量173.3亿吨,比上年增加4.9%。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76.1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3.9%,比上年增加5.9%;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97.2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6.1%,比上年增加4.1%。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07.4万吨,比上年增加1.3%。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92.9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38.0%,比上年增加4.5%;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14.5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62.0%,比上年减少0.6%。废水中氨氮排放量44.2万吨,比上年增加5.0%。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13.9万吨,占氨氮排放量的31.4%,比上年增加12.1%;生活氨氮排放量30.2万吨,占氨氮排放量的68.7%,比上年增加1.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
香港和澳门缺少相关的水污染负荷统计资料,依据用水量的统计资料推估,2004年香港废水排放总量71625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0%;澳门废水排放总量4004.25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4%。
2004年,珠江流域范围内的废水排放总量59.5亿吨,比上年增加10.1%。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7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6.4%,比上年增加11.8%;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37.8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3.6%,比上年增加9.1%。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55.7万吨,比上年增加12.8%。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4.6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7.9%,比上年增加37.3%;城镇生活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1.1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52.1%,比上年减少3.1%。废水中氨氮排放量12.8万吨,比上年增加23.7%。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5.1万吨,占氨氮排放量的40.0%,比上年增加71.8%;生活氨氮排放量7.7万吨,占氨氮排放量的60.0%,比上年增加4.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
以上统计数据展示了2004年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的水污染负荷具有如下特点:
(1)来源于城镇生活的水污染负荷普遍高于来源于工业生产的水污染负荷;
(2)与2003年相比,除城镇生活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表现出下降的趋势,其他水污染负荷都呈现增长的态势;
(3)珠江流域小范围的水污染负荷增长率普遍高于泛珠三角内地其他省(区)大范围的水污染负荷增长率。
这些水污染负荷特点所隐含的水环境保护政策含义是:泛珠三角水环境保护要进一步稳定城镇生活废水集中处理成效,同时要大力开展工业水污染负荷的削减工作;珠江流域空间范围是泛珠三角水环境保护的重点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