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年12月 |
一 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财政体制改革现状
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成都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就是要破解这个二元结构,使之向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过渡的治本之策。
经过几年的努力,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初步建立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一)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成都市《关于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意见》规定:对经济相对较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大、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乡镇财政管理制度,实行相对规范的财政管理体制,调动增收节支、自求平衡的积极性;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小的乡镇,可积极探索实行“乡财县管”,由县级财政保障其必要的支出。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成都市对公用经费定额分三类制定了统一的最低保障标准,并通过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淡化乡镇政府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在量上的直接关系,通过转移支付满足乡镇政府与其执行职能相适应的财力。同时,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监管力度,将乡镇聚财、理财、用财三个环节阳光化。
2003年成都市进行了税收属地化改革和市县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明确了市县两级财政收支范围,理顺了税收征管秩序,使市县两级财政协调快速发展。2003~2005年,成都市地方财政收入年递增30.2%,其中市本级增长33.4%,区(市)县平均增长28.2%。通过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普遍提高了乡镇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成都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改革,初步建立了较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实现了市区间横向和纵向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用于支持区(市)县改善财政状况的转移支付资金由2000年的18.69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2.85亿元,五年间增长1.8倍,逐步缩小了不同区域在财力上的差异,支持了部分县乡缓解财政困难,促进了区域间协调发展。
(三)农村税费改革
自2002年改革启动以来,成都市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来共减免农业税及附加26570万元,农民人均减负42.6元。2004年对成都市227个市级贫困村和经济发展缓慢村的26.3万人和35万农村残疾人实施免征农业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成都高新区全面免征农业税。2005年又较全国提前一年在成都市实施农业税全免政策,并积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进行涉农制度改革(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两免一补”等),探索建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机制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
(四)城乡社会事业投入机制改革
城乡社会一体发展机制初步形成。在农村初步建立了与城乡一体化发展基本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体制,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文化、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覆盖到所有乡镇,到2005年底,成都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89.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稳步推进,多渠道、多方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机制初步建立。
二 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财政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成都通过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支持,城乡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和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正走向均衡发展。但是,城乡居民享受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差距仍然很大。分税制下的财政管理弊端还没有根本改变。主要表现为财权和事权不对称,财力上划,事权下移,造成基层政府财政支出负担过重;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造成地区间财力不均衡;地方财政仍没有摆脱作为上级财政附属物的地位等。
三 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议
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财政体制改革方向就是完善分税制改革方案,减少政府层级和财政层级,按照“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的原则,配之以自上而下转移支付制度的健全,来完善分级财政,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
(一)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减少财政层次,扩大县级财权
按照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