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
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发展的理想追求。党的十七大的一个主题就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并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从社会学视角来看,我们以为,社会和谐有三个基本指向,那就是社会均衡、社会共享与社会公正。其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合理,社会生活殷实,社会公共产品丰富,社会公平正义,社会环境优良。我们根据这一基本理念,参照国家统计局[1]及其他相关省市[2]的研究成果,遵循综合性、可行性、简明实用性、可比性和人本性等指标体系建构原则,提出了浙江省和谐社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并根据这一评估体系对浙江和谐社会建设与发展状况(2001~2006年)进行监测式的评估分析。
一 浙江和谐社会评估指标体系建构
浙江和谐社会评估指标体系主要由6个一级指标与25个二级指标组成。
(一)统筹发展
这个一级指标主要是针对社会经济发展展开的。社会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只有社会经济发展了,才能给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物质力量,才能改善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才能逐步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社会经济发展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进行制度创新,依赖科技进步、教育发展、人的素质提高。要坚持市场经济取向,提高管理效益,提高整体社会经济发展质量。只有社会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社会的矛盾和问题才能得到不断的化解,社会和谐的程度才能得到不断的提高。
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条件,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社会发展的步伐必然会受到制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GDP)是衡量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而我国“三步走”战略目标中就是以该指标加以量化的。
另外,合理和科学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之比是经济发展水平的晴雨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把增加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作为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之一。统筹发展不但要不断提高人均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而且区域平衡发展的重要性也显得日益突出。
同时,和谐社会不仅要关注微观和宏观层面的发展,而且要关注中观层面——区域发展。伴随着浙江经济的高速发展,区域发展差异也日益凸显。长期的发展不平衡,会加深地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区域和谐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从总体上看,目前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只相当于20世纪90年代初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整整落后10年。[3]毋庸置疑,消除这种困扰我国多年的城乡二元结构,确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实现均衡发展难以逾越的鸿沟。
为此,我们在该一级指标中设置了“人均GDP”、“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人均GDP最高城市与人均GDP最低城市比”和“城乡居民收入比”[4]这4个指标。
(二)社会结构
社会结构的状况直接体现了社会关系的状况,既是构成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社会发展的基础,又是构成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的原因。社会结构由城乡结构、阶层结构、贫富结构、区域结构、人口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智力结构、保障结构等组成,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优化社会结构,是改善社会机制、促进社会经济进步的前提。社会结构是否合理,对社会和谐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社会结构以路径依赖的方式制约着各类社会主体的社会行动,以社会根源的形式决定着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合理的社会结构体现在中等收入阶层成为社会的主体,各社会要素布局合理、发展均衡;合理的社会结构还体现在城市不同居民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以及贫富之间的和睦相处与协调发展。合理的社会结构对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也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是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依据世界城市化发展历史,城市化水平是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体现。相比较而言,浙江省的城市化率还有待不断提高。
实践证明,工业化不仅带来了产业结构的变化,同时对职业结构也有显著的影响。劳动者职业结构的变化是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的,而和谐社会建构需要现代化的推动。只有当非农业人口比重下降到一定的水平,社会才能变得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