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4月 |
电子政务外网主体工程建设概况
政务外网项目作为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中为各部门、各地共用的信息高速公路和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之一,是中办发[2002]17号文件明确的国家电子政务主要建设任务之一。
工程自2005年启动建设以来,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基本完成了主体工程的建设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完成了相关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制订
项目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标准规范建设,依据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紧迫需要,先后引用、制订并宣传贯彻了一系列标准规范。通过各种翔实的标准、规范、技术方案,给各省市、各部委提供指导和建议。建设单位完成的标准规范主要有:项目管理规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国家政务外网工程办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政务外网工程办发文流程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政务外网工程办收文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工程(一期)电子文档归档目录及使用说明》、《国家政务外网运行维护规程》等。同时,还就外网安全保障体系研究、IP地址和域名规划等标准规范进行了认真研究。
2006年1~4月,外网工程办组织技术力量和专家队伍,对地址规划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各单位公共服务地址的最小地址量、IP地址的边界、管理模式等进行了多次研讨,形成了《国家政务外网IP地址和域名管理规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CEGN)公有IPv4地址资源分配办法》等文件,通过了专家鉴定,专家组认为该规划基于外网建设的实际需求,采用正式申请的公有IP地址和私有地址相结合的方法,可解决信息共享、与已建网络的互联和地址转换等问题,对于工程实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扩展性。该规划对于省级政务外网建设,也具有指导意义。特别是为了工程实施和便于各省参考,在山东进行了《国家政务外网IP地址和域名管理规范》的标准试点,并与山东省信息中心共同完成了省级政务外网IP地址及域名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下发有关单位参考执行。目前,此规划已全面在政务外网实施。
(二)完成了中央城域网2.5G环网的建设
接入了国务院扶贫办、监察部、农业部、劳动社会保障部、人事部等中央部委。对于地方监察部、扶贫办的接入,给出了具体和可行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
(三)建成了中央广域骨干网
建成了连接31个省市的中央广域骨干网,实现了与21个省级政务外网的对接,要求未建省级政务外网的9个地方完成了开通部委业务应用试点急需的过渡性网络。进行了纵向MPLS VPN业务试验。
(四)完成了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安全管理中心和信任体系建设,CA系统已通过初验
在实施过程中对初步设计的技术方案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将外网业务流与互联网业务进行了剥离,对原来利用防火墙逻辑隔离的方式进行了调整,从而将外网划分为三种业务区域,即互联互通业务区、互联网VPN业务区和部委专网业务区,根据不同的区域制订不同的安全策略进行保护,形成了“2+n”的业务模式。对相关技术细节和各种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后,制订了《internet VPN实施方案》。安全招标完成后,为配合安全设备的上线,召开多次会议讨论了安全域划分、SOC实现、CA部署、互联网出口部署等与网络工程相关的技术问题,进一步对总体技术方案进行了调整和改进。
建设了中央网管中心,开始了政务外网日常运维工作。
基本完成了外网网站的建设,启动了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数据交换中心原型的建设等。
基本完成了国家监察部、国务院扶贫办两个业务应用试点工作。
随着业务的不断深入,为保障部委业务系统的顺利开展以及向外网迁移,工程办多次与监察部、扶贫办进行技术讨论,逐渐了解了用户需求,根据其业务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接入方案,顺利完成了监察部、扶贫办的接入和业务承载,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开展。在此项工作中,也进一步明晰了接入规范和相应的接入流程。
此外,根据部委业务的需要,模拟监察部VPN,在江西、湖南进行了MPLS VPN试点,测试了MPLS VPN技术实现、网络隔离性等,根据管理体制的特点以及政务网络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了VPN分段接入的技术路线。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新进展
2006年11月,外网建设各项任务基本达到标书和合同要求,政务外网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