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4月 |
目前,我国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已经基本形成纵横交错的传染病报告、分析和处理的信息构架,省级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市级医疗救治系统和卫生执法监督系统建设逐步展开。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主要进展
(一)全面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设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能力,全面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逐步展开。包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动信息资源规划项目,对疾病预防与控制信息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和技术架构制订发展规划,规范标准和行动线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网络管理和监测报告系统项目;国家计划免疫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全国VPN信息安全网络系统等。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提供的资料,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37种传染病的甲、乙、丙类传染病报告系统,建立了艾滋病、结核病、鼠疫及其他18种传染病专病监测系统,建立了涉及环境卫生、职业卫生、营养食品卫生等领域的健康危险因素监测系统,建立了医院死因监测系统。目前,全国93.3%县及县以上医院,66.1%乡镇卫生院实现信息网络直报,每日约有5000用户上网报告疫情,平均每天收集1万多个案病例报告信息,每年600万个案数据和近3000万个按日、周、月、季、年上报的统计数据。
(二)全国省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全面启动
卫生部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已经初步完成,进入验收和试运行阶段。中央财政对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老工业区的辽宁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4个单位,提供1.1亿元的财政支持,加上各省配套建设资金,总预算近3亿元。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按照卫生部统一要求,由地方财政自筹资金建立省级指挥决策系统平台。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省资金筹措到位,正在抓紧建设,江苏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全国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进入应用开发阶段
随着卫生监督工作机制的完善和监督职能健全,卫生监督和执法信息化建设需求日益增加。在国家层面上,2006年底,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制订了《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对全国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提出具体建设要求,省、市两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硬件建设已经启动,应用软件系统建设相继展开。在经济发达地区,卫生监督业务层面的信息化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应用内容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卫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管理、卫生检测与评价等。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传染病常规报告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我国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已由2003年的232人/10万,增加到2006年的374人/10万,报告率提高了近1倍,报告质量也大幅提高。同时,网络信息系统的应用,提高了结核病发现率,寻找病人更为经济可靠。
(二)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全国省市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已经初步实现了视频会议系统、电话会议系统和数据通讯网络。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已经建立了省、市、县级的视频会议系统。此外,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已经建成,对于组织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拓宽了信息源
在卫生部统一规划下,“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系统开始在试点地区使用,该系统拓宽了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渠道,建立了政府和卫生部门与社会的沟通渠道,无论对于卫生执法、疾病预防控制、健康咨询和预警预测都十分重要。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重大活动
(1)2006年9月,卫生部成立“12320”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国“12320”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开展“12320”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12320”工作的重要问题,对各地区“12320”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部长任组长,卫生部办公厅、卫生应急办公室、卫生监督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政司、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等司局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等直属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全国“12320”管理中心合署办公,负责全国“12320”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2006年12月,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制订并发布《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全国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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