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
作为计划经济时期管理最为严格、计划特征最为明显的部门,也是新时期最早启动改革和实施对外开放的领域,30年来,中国的流通业无论是在商品流通规模、流通服务方式和业态、流通现代化程度和科技水平,还是在对外开放程度、行业管理与法制建设、人才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且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总体推进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 中国流通业的发展历程
回顾自1978年以来的中国流通业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大致勾勒出30年巨变的历史轮廓:商品流通体制从统配统销到自由流通、商品流通的宏观管理体制从直接控制到间接调控、流通领域的经营主体从国有集体一统到以民营为主、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基本建立、零售业态从单一的百货业走向多种多样的业态并存、流通领域分阶段对外开放、流通业企业管理手段和经营技术不断进步。流通业的巨变不仅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中国经济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商品流通体制:从统配统销到自由流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国的商品流通领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商品短缺的年代,国家不得不利用行政手段控制商品流通和消费,比如,对工业生产资料以统配部管为主,农副产品以统购派购为主,消费品实行调拨分配、大多凭证定量供应,市场处于全面紧张状态。商品实行统购统销,当时商品流通渠道堵塞,主要商品按计划安排生产,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商品凭票证供应,商品批发调拨实行“三固定”,即固定供应对象,固定供应地区,固定回扣率。1978年前后,全国管理的统购统销的农副产品达46种,计划分配的商品达135种,统配的生产资料达256种。[1]尽管这种机制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继续实行国家统一计划分配、统一定价、统一组织调拨供应的方式,已不适应商品流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逐步对我国商品流通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基本上取消了商品分配计划,早在1985年逐渐取消凭证定量供应,到1991年结束了长达38年凭粮票购粮的历史,调整和放开了商品价格,发展了商品市场体系,逐步转换了流通和服务企业的经营机制,商品日趋丰富,市场从统配统销过渡到自由流通。
以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为例,从20世纪80年代取消统一派购制度到90年代取消粮票和粮食定购任务,再到新世纪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业发展进入无税时代,促进了从自给半自给的计划农业到市场化、产业化农业的转变,开创了从传统农业到效益农业,再到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时期,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推动了农产品供给从严重短缺到全面充裕的历史性转变。从1979年开始,国家逐步减少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种类。到1985年,国家对农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实现了“双轨制”。取消了粮食、棉花的统购,将其改为合同定购。定购的粮食,国家确定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对于其他各类农产品,实行价格放开,由市场供求调节。为了保护和鼓励农民生产和交售粮食的积极性,1986年进一步提出,适当减少合同定购数量,扩大市场议价收购比重。在改革农产品购销体制的同时,以1990年10月中央在郑州建立小麦批发市场为标志,9个区域性批发市场和一批各种类型的较为规范的农贸市场在全国各地得到长足发展,为最终取代主要农产品的计划调拨创造了物质基础和制度条件。1992~1998年,国家对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流通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在这个阶段的初期,国家出台了购销同价和“保量放价”的政策,试图废除粮食的统销制度,让市场在调节产销上发挥主要作用。但紧接着出现了粮食产量下滑和价格上涨的局面,出于对稳定市场和粮食安全的担忧,国家出台了“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通过提高粮食价格、恢复定购、建立专项储备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以及实行农产品收购保护价政策,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深化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