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
20世纪7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促使信息技术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集成电路、微处理机、光纤通信、高性能计算机和综合业务数字网等信息技术的不断推陈出新以及向各领域迅速广泛的渗透,促进了信息技术以及与之相关联的众多高技术群向更深层次发展,信息产业也得到了整体的提高。随着信息产业化范围的扩大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信息服务业应运而生。
信息服务业在近十几年得到很大发展,并且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但迄今各国制定的产业分类标准中,关于信息服务业的内涵尚不完全一致。我们认为,信息服务业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信息的生成、收集、处理加工、存储、传递、检索和利用,向社会提供各种信息产品或服务的行业集合体。为了便于整体全面地考察我国信息服务业的产业状况,我们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和相关文献资料,把信息服务业划分为信息传输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和软件业、信息内容服务业(表1)。
表1 信息服务业分类
一 我国信息服务业30年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信息服务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发展过程。我国以计算机应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70年代末,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科技情报等信息系统全面恢复和发展,开始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1984年11月国家确立了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战略,1986年起相继建设了国家经济信息系统等92个大的综合性和专业性信息系统,为政府并逐步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1987年,国家信息中心正式成立,各地区、各部门相继成立信息机构,一些国家级信息系统建成使用,社会上信息服务企业迅速涌现,形成了我国第一轮信息化建设高潮。1992年以来,通信系统建设和计算机产业发展十分迅猛,信息服务机构大步走向市场,国际上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对我国产生巨大影响,若干金字工程建设开始实施,推动形成了第二个信息化建设高潮。1994年成立了国家信息化专家组,1996年成立了由20多个部委领导组成的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小组,加强了对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大大推动了信息化建设。1997年颁布的《国家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成为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里程碑。1998年,我国撤销了邮电部、电子部和广电部,组建信息产业部,把信息产业逐步纳入统一管理的轨道。1999年,金关工程取得了重大发展,实现了银行、外汇管理局和海关的计算机联网。2000年,党中央确立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方针,为我国信息服务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02年,我国加入了国际贸易数据公用系统。2003年,信息产业部颁发《电信分类目录》,开始对信息服务业进行定义和分类。2004年,国家统计局颁布了以国家标准GB/T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制定的《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对信息产业进行了界定。2007年,信息产业部编制《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作为“十一五”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加强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工程的依据。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深刻地揭示信息化工业化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和融合的发展特点,赋予了信息服务业新的历史使命,为信息服务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带来了信息服务市场的新需求,“数字奥运”的举办也促进了一大批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并将有效推进以软件服务、互联网服务、数字电视、信息咨询、数字内容为核心内容的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我国的信息服务业不论是在服务内容领域、产业所有制形式,还是在工作方式、服务形式上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电子信息产业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经济发展态势运行平稳。截至2008年6月,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6579.6亿元,上年同期为21808.2亿元,同比增长21.9%。[1]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5.6万亿元,增长18%;增加值13000亿元,增长18.2%。我国近年电子信息产业业务收入具体如表2。
表2 电子信息产业近年度累计业务收入
(二)通信行业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