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
从长时段来看,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产业结构出现了服务业转型的特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服务业增加值从1978年的860.5亿元增加到了2007年的9632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1.2%,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近两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23.4%[1]增加到了2007年的39.4%(其间最高的2002年达到了41.7%),每年增加将近0.6个百分点。服务业的从业人数从1978年的4890万人增加到了2006年的24614万人,增加了19724万人,平均每年新增从业人数704万人,占同期第二产业与服务业全部新增就业人数的61.67%。从1994年开始,服务业就业人数超过了第二产业,成为经济中仅次于农业的第二大就业部门。
服务业在改革开放时期的快速增长,与改革开放之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1949~1978年)的经济发展中,受物质生产部门优先发展以及服务部门为非生产性寄生部门的指导思想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服务业的发展不受重视,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几乎没有任何变化,例如,麦迪森(1998)指出,在1952年,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29.8%,而到1978年,这个比重下降为28.3%。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亦仅从18.5%变化为23.4%。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服务业的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在世界各国中都列居最后几位。198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21%,服务业吸纳的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数的比重仅为13%。同一年,服务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全球平均为56%,高、中、低三个组别收入水平国家的平均比重分别为59%、46%和30%,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数的比重,全球平均和三个收入组别分别为60%、62%、49%和45%(江小涓、李辉,2004)。
很明显,改革开放以来服务业的快速成长,与制度变革进程是分不开的。中国的改革是一种市场化的改革取向。这种改革取向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即市场机制的完善(不受非市场因素影响的价格信号作为供需的主要调节因素)、市场主体的培育(形成真正能够在市场中独立自主的、受利润驱动的竞争主体)、市场监管机制的成熟(例如,市场准入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等)。
在市场主体培育方面,改革政策在存量与增量两方面展开:存量方面为原国有(或集体)企业的改制,增量方面为民营经济[2]的兴起。
民营经济的出现是改革开放过程中的重大事件。正是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功,培育了市场竞争主体,完善了市场机制,并形成了对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的企业家精神,所有这些使中国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获得了不错的绩效。
民营经济发展伊始,其重点产业领域正是进入壁垒比较弱、供给相对不足的服务业。[3]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对中国服务业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论述民营经济对服务业成长的重要意义:第一方面是民营经济自身产业演进过程,通过这方面的研究,我们发现民营经济肇始于服务业,这有两个重要原因,第一是在改革开放初期,服务业供给严重不足,服务业发展有着市场需求作为支撑;第二是当时大量知青返城,城镇就业压力剧增,为了解决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他们主动从事了资本需求量较小、对土地等基本条件要求不高的服务业。而政府在就业压力下,采取了一些放开政策。这样民营经济首先在服务业发展起来,这种发展过程使民营经济获得了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包括初始资本积累、社会地位等)。第二方面是民营经济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分析,我们发现,民营经济不但对服务业总量的增长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也为服务业效率的提高作出了贡献。第三方面对民营经济对服务业(就业与产出方面)未来增长的贡献作出了预测。我们认为,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是发展中国服务业的重大举措。
一 中国民营经济增长历程以及其在服务业的发展
(一)民营经济政策变迁及民营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前,将自留地与集市看做“资本主义复辟地”;把家庭副业、个体经济看成“资本主义尾巴”,统统消灭。其直接结果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城镇有个体劳动者900万人,到1978年时,全国个体工商业者仅剩14万人。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策的放宽,民营经济有了快速发展,其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个体私营经济起步阶段(19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