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5月 |
北京奥运会为我国大规模、正规化的志愿服务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契机。随着后奥运时代的来临,奥运志愿服务成果如何转化和继承这一重要问题就被提上日程。我国志愿服务的发展应从节日化、活动化向制度化和日常化转变,而社区就成为志愿服务制度化和日常化的最基本载体。本文探讨了志愿服务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探索了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深入发展的建议,即从社区志愿服务的理念、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及社区志愿组织的支持系统和运行机制三方面入手。
Beijing Olympic Games provide an important opportunity for large-scale and normalized voluntary service. With the advent of the Post-Olympic period,that how the achievement of the Olympic voluntary service will be transformed and inherited has been put on the agenda.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voluntary service should shift it’s festivalized and activitied way to institutionalized and routinized one,and community acts as the basic vehicle of institutionalized and routinized voluntary service. The authors discuss how the voluntary service function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ommunity,and explore ways of how to enhance an in-depth development of the community voluntary service,that is,a three-pronged way respectively from the conception of community voluntary services,the construction of community volunteers,and the support system and operational mechanism of the community voluntary organizations.
志愿精神是一种具体化或日常化的人文精神。其主要特征,一是自愿性或非强制性,二是非营利目的性或公益性,三是亲身实践性或参与性。作为促进社区发展、社会进步和个人自我完善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心理,志愿精神在日常生活层面的实际表现就是志愿行动。[1]
在我国志愿行动发展的初期,大规模的志愿行动往往是由政府推动的。政府的直接推动和引导对于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公众参与、促进志愿行动迅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种行政化的志愿行动往往具有活动化和形式化的特点,一是缺乏延续性,对社会群体的帮助难以产生持久的效果;二是忽视了实际效用,声势浩大但实际效益较小。
另外,随着后奥运时代的来临,一个重要问题提上日程,即奥运志愿服务的多重成果如何转化。这种转化涉及志愿服务的理念、队伍和制度成果的继承与发扬,以及如何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向纵深发展。
因此,我国志愿行动的发展取向应从活动化、节日化走向制度化和日常化,拓展服务领域,重视实际效果,以人为本,向社会成员提供日常化、细微化和个性化的服务。而社区就是志愿服务日常化和制度化的最基本载体。
当前,我国的社区志愿行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第一,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得以实行。截至2008年12月4日,全国使用了社区志愿者电脑注册系统注册人数达600多万人,每天有50多万人次在使用电脑注册系统。第二,社区志愿者组织正在发展。2008年全国各地采取依法注册登记和适度灵活的备案制度相结合等措施,促进了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发展。截至12月4日,社区志愿者组织数已达43万个,比2007年增加16万个,增幅为59.3%。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层次和类型呈现多样化态势,既有市、城区、街道、社区等不同层次,也有基金会、协会、联合会、指导中心、工作站、公共联盟等不同类型。第三,社区志愿者队伍正在扩展。2008年,我国的几个重大事件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社区志愿者人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据统计,数百万社区志愿者参与了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参与奥运会、残奥会的100万名志愿者中,社区志愿者约占一半以上。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已累计达3000多万人次。社区志愿者的年龄结构趋于多元化。既有青年人,也有儿童和中老年人,且后者所占比例不断增加。社区志愿者的地域分布虽然以东、中部地区为主,但西部地区社区志愿行动正在不断增长。尽管我国的社区志愿服务取得可喜进展,仍存在着社区志愿者注册率不高、服务技能不足、缺乏专业引导、资金保障不足、激励机制不完善、志愿者权益缺乏保障、社区志愿服务的统计和效益评估体系尚未建立等一系列问题,有待我们积极面对和有效解决。[2]
一 志愿服务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社区”这一概念得益于滕尼斯的理论贡献。在1887年出版的名著《共同体与社会》中,滕尼斯提出了关于社区的最早的界说。按照他的看法,一切亲密的、秘密的、单纯的共同生活,都被理解为在共同体里生活,人们在共同体里与同伴一起,从出生之日起就休戚与共、同甘共苦、和睦相处、守望相助;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它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3]
“社区”一词于20世纪30年代引进我国学术界,但是,在更广泛领域得到使用却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进入90年代以后,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社区建设逐渐开展起来。社区建设是在全能型政府失效和单位制解体的基础上开始发展起来的,社区制成为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的必然选择。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和社会结构的基本部分。随着我国单位制的解体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原来由政府和单位承担的大量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分离出来。单位直接提供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越来越有限,逐渐转变为单纯的经济主体;政府也从直接参与和提供服务的角色中解脱出来,转而支持社会自治组织来提供社会服务和管理,因此,社区就成了志愿组织开展志愿行动、提供社会服务的主要载体。随着社区志愿行动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会在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社区福利、促进社区发展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构建日常互助网络
首先,社区志愿组织致力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