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08月 |
中国产权交易市场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产权交易市场正在走出低迷与徘徊,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截至2007年,全国有200多家的产权交易机构[1],并建立了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黄河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泛珠江三角洲产权交易共同市场、中国产权市场创新联盟(CIAEE)等区域性产权交易组织,进而构建起了一个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大平台。据统计,2007年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共计完成产权交易35718宗,成交金额总计为3512.88亿元,占当年全国融资总量的6.6%。但在中国产权交易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产权的合理定价问题、交易模式单一、行政事业的机构性质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做深入的研究,本文关注其中有关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会员制度,首先考察了中国产权交易市场会员制度现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的会员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 会员制的演变与发展
(一)会员制的理论渊源
人们在从事社交及游憩康乐活动时,自然会呼朋唤友,很自然地就形成一个小的群体——俱乐部,其成员后来被称为会员,形成的制度大体上可称为会员制度。几个世纪以来,聚会地点仅限于某个特定的居住地,如罗马时期的浴池,17世纪、18世纪的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咖啡厅(俱乐部的前身)。私人俱乐部这种形式最早是100多年前在英国起源的,当时的王公贵族为了能有一个更私密的聚会场所,按不同的兴趣及行业而兴建了各种形式的私人会所,如运动类会所、金融类会所等,这都是在于提供一个私人的地点使相同背景及兴趣的人能定期轻松地交往。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中不仅出现了消费型的俱乐部,同时也出现了生产型的俱乐部(如下文所提到的交易所)。
对于经济中出现的这种新组织——俱乐部,最早对此进行规范的经济学分析的是布坎南(James M.Buchanan,1965),他指出经济中除了私人品和公共品外,还有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商品——俱乐部产品[2],私人品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公共品则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纯粹的私人品最优的消费人数是一——即供给单个的消费者,纯粹的公共品的最优的消费人数则是趋近于无穷——可供给社会上所有的消费者,而俱乐部产品的最优的消费人数介于一到无穷之间——即若某种俱乐部产品的消费者人数超过最优规模则会导致消费者效用的减少(这一特点也被称为拥挤性),因此俱乐部存在一个会员的最优规模。布坎南在其建立的经济学模型中分析了经济中的最优俱乐部数和每个俱乐部的最优会员规模。此后,诸多的学者就非匿名拥挤(Scotchmer,1994)、多产品俱乐部(Brueckner and Lee,1991;Sandler and Tschirhart,1993)、俱乐部的排他成本(Helsley and Strange,1991)、不对称信息(Lee,1991;Silva and Kahn,1993)等方面对俱乐部理论进行了探讨。桑德拉和谢哈特(Sandler,T.and Tschirhart,J,1980)在考察俱乐部理论的文章里,从经济学的角度给俱乐部下定义的:“一个群体自愿共享或共担以下一种或多种因素以取得共同利益:生产成本、成员特点或具有排他利益的产品。”
现实中,俱乐部只提供单一产品的情形是极少的,而提供多产品的俱乐部很多(Brueckner和Lee(1991)、Sandler和Tschirhart(1993)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因此会员也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比如一个运动俱乐部,可以提供网球、游泳和其他项目,而不会只提供其中一种。
对比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我们发现如果把中国看作一个经济体的话,那么每个产权交易(交易所或交易中心)的会员制度,某种意义上相当于一个俱乐部。这种俱乐部是一种提供多产品的俱乐部,因此其会员也有不同的分类:如经纪会员、服务会员和信息会员等。
(二)会员制的演变
我们认为,会员制度有两个方面的内涵:会员制交易所和会员交易制度。会员制交易所是从交易所组织方式的角度来看会员制,而会员交易制度是从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组织方式的角度来看会员制。因此,会员制度就牵涉到交易所的组织方式和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组织方式。
1.会员制交易所
回顾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会员制几乎与证券市场同时诞生,以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情况来说明。1792年5月17日,24名经纪人在华尔街的一棵梧桐树下聚会,商定了一项名为“梧桐树协定”的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