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9年08月 |
产权交易机构是国企改革的一个产物。上世纪70年代末,国有企业开始踏上漫长而曲折的改革道路,大约十年之后,国内逐渐产生零星的国企并购活动,最早的产权交易机构就是在此时应运而生。
北京市最早成立的产权交易机构称为“北京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交中心”),它成立于1994年4月11日,其时北京市政府为满足北京地区日益增多的国企改制与企业产权交易需求,专门批准设立这样一家服务于国有产权转让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法人。
北交中心要接受北京市财政局、工商局、市经委、市体改办等市属相关部门组成的“北交中心管委会”的领导,中心的宗旨是“坚持为首都经济建设服务、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为反腐倡廉服务”;而中心的工作重点是培育和建设产权交易市场,以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用。尽管此时的北交中心只是一个单纯服务国有产权流转的“内部市场”,但它的工作绩效是显著的:从1997年至2002年底,北交中心共完成各类企业产权交易项目768项,成交金额近200亿元!就当时的市场总体容量和交易活跃度而言,这也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
时光到了2003年,时值中国的科技企业蓬勃兴旺发展之际,北京市为完善科技企业的成长环境,促进全国科技产业园区的领头羊——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发展建设,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九家单位共同出资,成立了企业法人形式的“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中交所”)。中交所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为国内外投资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中交所当时的业务可分为六大类,即技术产权的信息发布、交易、托管、拍卖、咨询、鉴证和代办,业务主要面向国际和国内的各类投资人。自成立以来,中交所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手段、积极推动了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发展,促进了北京市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的对接,加快了北京地区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步伐。
此时的北京市场已有两家产权交易机构同时存在:作为事业法人的北交中心和作为公司法人的中交所。当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和创新意义上的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同台献技,二者各自从事着一种看似有所区别实际却又紧密相关的工作时,彼此间既合作又竞争的态势自然形成。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与了解,二者都意识到:相对于自己而言,对方无论是在业务领域上还是运行机制上都是一种完美的互补。两所合并某种意义上已成为它们的必然归宿。
2004年2月14日,经北京市政府决定,北交中心与中交所正式合并,组建成立了新的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新成立的北交所在业务上集北交中心与中交所二者的优势,在国资交易业务方面,成为北京市国资委授权的北京地区唯一的市属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并在其后不久,成为国务院国资委授权的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另一方面在市场化业务上,北交所继承了中交所的传统优势,积极拓展金融资产交易、科技企业投融资、知识产权交易等市场创新业务,逐渐发展成为中国产权市场中的领军机构。
现在,北交所已发展成为集各类权益交易为一体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成为北京地区不可或缺的要素市场载体和资本市场平台。自2004年以来,北交所的产权交易规模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在2004年整合重组的当年,就实现交易额214.3亿元,较上一年的交易额增长近5倍;2005年交易额达到408.9亿元;2006年为528.7亿元;2007年为643.65亿元;到2008年,北交所的全部交易额达到了947亿元。
如果说产权市场的出现,是中国对促进世界资本市场发展所做出的有益尝试与特别贡献,那么北交所的发展历程,就是这个有特色的资本市场发展进程的一个缩影。
一 北京产权交易所职能、机构设置及发展现状
从成长小史可以看到,北交所的形成实际上是代表两种不同类型市场平台之间的融合,合并在表征上看是两个机构组织的重组,而它的背后则是两个不同市场间的联通。这可以从北交所的职能定位上看出。
(一)北交所职能
作为政府授权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北交所的首要职能是服务国资流转,在此基础上,北交所积极拓展市场化业务,形成了包括国有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