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12月 |
当前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致力于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成效地预防腐败。反腐倡廉的重点,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来狠抓落实,努力争创反腐倡廉的新成效。
China’s current effort on combating against corruption and advocating integrity emphasizes accelerating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for punishment and prevention of corruption,reinforcing the fight to corruption,strengthening education,supervision,reform and system innovation. The working focus are enhancing education on administrative integrity and leading cadres’ self-discipline,distributing more resources on investigation and disposition of the violation cases,improving mechanism of power controlling and supervising,as well as propelling system innovation on combating corruption and advocating integrity,plus improving the implementation to gain credibility from the effective anti-corruption results,to provide a strong guarantee for deepening the reform and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当前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的落实,为改革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 科学部署惩防腐败体系的战略规划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共中央为此印发《实施纲要》,指导反腐倡廉建设走向用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改革创新的办法惩防腐败的新时期。
(一)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突出抓从严治党
为使长期纲要与短期规划有机结合起来,2008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已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新成效。本年度中国民众对反腐败成效的满意度达到65.5%,比2003年提高13.6个百分点。[1]“透明国际”2009年10月发布全球反腐报告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国名列第72位,连续三年取得进步。
1.狠抓纯洁党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09年1月12~14日,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委召开第三次全会研究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强调,要将作风建设上升到党性修养的高度和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9月19日中央纪委又召开第四次全会,强调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同时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中共中央纪委是当代中国负责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协调的最高机关,一年两次全会的部署表明,坚决反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充分体现了在落实规划中突出抓从严治党。少数党员高级领导干部涉嫌腐败的要案及时受到严肃查处。1月,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因涉黄光裕案被“双规”,后被撤职。同月,原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少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3月,原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米凤君,因受贿、嫖娼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5月,原中共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冀纯堂由于对三鹿奶粉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和处置不力的直接责任,在被依法免去市长职务后又被撤销其党内职务并依法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6月,中央决定免去原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的领导职务,此后又依法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8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0月2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免去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李堂堂和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勇的职务。[2]10月24日,媒体披露,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3]
2.健全规制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
2009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从党纪和政纪上弥补了原有监督的某些不足和缺位,推进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这三个制度为狠抓源头治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脱离群众、官僚主义、欺上瞒下、以权谋私、生活腐化等作风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规范和操作程序,从制度保障上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自上而下地通过他律促自律,进而在执政党内加强党性修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加强法纪检查监督,及时纠偏矫枉
2009年10月中旬,中央纪委等单位通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中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截至8月15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4件,查处党员干部13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组织处理48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6月24日,审计长刘家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作审计报告时说:“教育部、审计署等15个部门本级年初预算有103.92亿元未细化。”这是审计署在历年审计报告中首次点自家之名,表明曾掀起“审计风暴”的机关也并不避讳自身存在的问题,引起人们高度关注。9月1日,中国官方网站公布对54个部门单位最近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包括首次公开披露的部分中共中央直属机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如中央外宣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管理局等单位涉嫌违规操作资金达9843.33万元。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及时部署进行了整改。
(二)在规范政务活动中着力抓勤政廉政
2009年3月24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