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1年01月 |
一 对黑龙江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的认识
农业是人类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农业的发展是社会分工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的前提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居于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地位,农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农业的基础地位体现在它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各种贡献上。作为全国第一耕地大省、第一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尤其是作为全国最大的商品粮战略储备基地,黑龙江农业无论是对本省还是对全国的国民经济发展都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黑龙江农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产品贡献
食品是人类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非农产业部门的食品消费主要来源于农业部门,只有农业生产者生产的食品超过维持自身生存需要而有剩余的时候,国民经济中的其他部门才能得以健康发展。2009年,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达到4353.0万吨,占全国的8.2%,仅低于河南的5389.0万吨,位居全国第二,预计2010年粮食总产量将达到4500.0万吨。根据黑龙江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规划,计划到2012年,全省粮食总产量将达到5000万吨。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以及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的粮食消费需求将持续呈现刚性增长态势。同时,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不利因素对粮食生产的约束也将日益突出,国家粮食安全将越来越成为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目前,与国内其他粮食生产能力超过600亿斤的河南、山东、四川、江苏等省的粮食产销基本持平状况相比,黑龙江省粮食年均商品率及省际调出量达到60%~70%,为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黑龙江省农业除了对国民经济作出粮食贡献之外,还为食品工业及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原料产品。如:2005~2009年提供油料230.5万吨、麻类116.5万吨、甜菜967.2万吨、烟叶36万吨、蔬菜5106.7万吨、瓜果1521万吨、肉类1249.9万吨、奶类2595.5万吨、禽蛋499.1万吨、水产品185.6万吨。此外,黑龙江农业对增加国民生产总值也有重要贡献。2005~2009年,黑龙江省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合计为8760.6亿元,占同期本省地区生产总值合计的24.7%;占同期全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合计的3.5%。
(二)黑龙江省农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要素贡献
农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要素贡献,是指农业部门的生产要素转移到非农产业部门,从而推动非农产业部门的发展,农业部门所提供的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等。首先,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劳动力,是农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要素贡献。据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介绍,2009年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512万人,占农村富余劳动力总数的94.6%;截至2010年6月底,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477万人,同比增长4%,转移人数和劳务收入实现了双增加,不仅有效地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同时也为非农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此外,非农产业的发展还需要大量的资本和土地投入,一般来讲,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农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最主要部门,实际上成为国内储蓄与投资的主要来源,尤其是在国家取消农业税之前,农业以付税形式为工业化提供了巨额的资本。如:在2004年黑龙江省取消农业税之前,全省农业每年需要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近30亿元的税收贡献。同时,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工业园区的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还必然需要大量的土地投入等。
(三)黑龙江省农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市场贡献
农业对国民经济的市场贡献主要是通过农业吸收工业投入品并向市场提供农产品来实现的。如:2009年黑龙江农业生产部门拥有农用大中型拖拉机58.3万台、小型拖拉机71.1万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67.4万台、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117.0万台,消耗电力48.4亿度、化肥480.2万吨等生产资料;同时为市场提供4353.0万吨粮食、28.2万吨油料、4.5万吨麻类、110.0万吨甜菜、8.3万吨烟叶、701.2万吨蔬菜、218.3万吨瓜果等主副农产品。
(四)黑龙江省农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外汇贡献
农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外汇贡献主要表现为出口农产品为发展国民经济赚取外汇。如: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出口重量和货值同比分别减少了23.94%和30.63%,但2009年黑龙江省出口食品、农产品仍然达到19646批次,重量82.04万吨,货值6.41亿美元等。
二 黑龙江省农业与国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