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1月 |
一 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河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意义
经济发展方式,指推动经济发展的各种生产要素投入及其组合和作用的方式。从要素配置状况出发,经济发展可以衍生出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以增加投入和扩大规模为基础、强调发展速度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二是以提高效率为基础、强调发展质量的集约型经济发展方式。从现实来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是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消费、投资和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2009年河南地区生产总值19367.28亿元,在全国位列第五。但要看到,河南产出的增加大多依赖“两高一资”产品,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型明显,随着经济的发展,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却更加突显,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成为河南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从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众多因素来看,随着河南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应用程度的提高,体制机制因素越来越制约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中屡屡出现的过度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过度浪费等现象,很大程度上源于体制机制的不健全,目前经济领域内的多项体制机制内在地决定了经济发展方式的粗放型特征。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体制机制创新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
体制机制通过制度安排对经济发展方式发生作用,这种作用主要有三条传导机制,一是通过利益机制,如产权制度、分配体制等,引导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资源的配置,在客观上促进或阻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二是通过生产要素的社会结合,影响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结合方式,影响生产要素的社会流动,影响产业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变化,进而影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三是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其他手段作用于经济活动,影响经济发展及其方式的转变。[1]因此,只有体制机制的完善,包括行政管理体制、经济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文化管理体制以及民主法制建设,才能够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成为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自觉行为,也才能最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 河南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约束
(一)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价格作为供求的指示器配给产品的余缺。从资源配置来看,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过多地受到行政干预,市场机制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价格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以土地市场为例,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土地成为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和招商手段。为了招商引资,不惜人为压低土地出让价格,结果就是鼓励企业扩张规模,大量土地被低效利用,浪费严重。
(二)财税体制不健全,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改革开放30年来,河南省财政收入总量大幅增长,2009年全省财政收入达1921.6亿元,同比增长7.8%。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26.1亿元,增长11.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21.5亿元,增长10.7%;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902.6亿元,增长27.2%,财政管理支出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但是近年来,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主轴、建立完善财政配套政策体系越来越成为新形势下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旧有的某些财政体制制度安排严重制约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目前,我国的财税体制采用的分税制,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和分税制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模式。分税制的实施使得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多的税收收入,可以接受甚至鼓励某些大型的污染项目。河南省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38.7%、24.3%和13.9%,氧化铝和电解铝产量居全国第一位。而国内原铝市场2011年预计过剩70万吨,面临着产能的严重过剩,省政府出台相应文件要求压缩富余的生产能力,但是仍然很难,因为这些大型项目往往是当地税收的主要来源,一旦减产,必将影响到地方政绩,影响到税收,影响到劳动力就业,因此即使项目污染环境,浪费资源,依然存活在现实中。
(三)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阻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由于长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