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1月 |
一 扬州市农村水利建设的现状
扬州市围绕粮食生产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重点实施了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小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等农村水利工程。到2010年底,全市建成防洪圩堤5000多公里,中小型水库62座,泵站近8000座,配套中小建筑物12万座,有效灌溉面积达398.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4.1%;建成旱涝保收田340.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4%。
1.农村河道疏浚整治
2002年底开始,扬州市连续8年对农村河道进行疏浚整治,累计投入9.2亿元,疏浚县乡河道2029条,7004公里,疏浚土方11757万立方米,整治村庄河塘1.33万个疏浚土方5528万立方米,植树造林416万株,利用疏浚整治的淤泥复垦土地6190亩,提升河道引排功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2.大型灌区节水改造
扬州市高邮灌区、宝应灌区、江都沿运灌区等大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136.6万亩,2000年以来扬州市累计投资3.7亿元,衬砌干渠50公里、支渠143公里,更新改造338座闸、站、桥等建筑物和一大批田间配套建筑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200万公斤,提高项目区渠系水利用率平均10个百分点,年节水1亿立方米。
3.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依据水利部、卫生部标准,扬州市结合区域供水,全面改善农村居民饮水条件,自2008~2010年底全面解决49.66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4.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扬州市现有小型水库61座,其中59座需除险加固,到2010年底将全部完成水下工程,2011年汛前全面完成,可以提高水库调洪、蓄水能力。
5.山丘区水源工程
按照以蓄为主、蓄引结合的治理思路,“十一五”期间新建、改造塘坝625面,增加蓄水量1200万立方米,改善了丘陵地区的农田灌溉条件。
二 农村水利建设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1.农村水利基本建设不足,实践中投入过少,管理过差,而且我国粮食价格总体水平不高,在农村水利建设上的投入产出率低,普遍存在着粗放式的种植、粗放式的管理状况,出现了宁愿靠天吃饭、外出打工,而不愿在农村水利基本建设上花费精力与财力的局面。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据2009年底统计,全市7924座农村小型泵站中,运行情况完好的有1882座(占总数的23.75%),带病运行的有5916座(占总数的74.7%),完全报废的有126座(占总数的1.6%)。开发区、园区的开发,又导致大量小型水利工程如泵站、倒虹吸、排涝沟、引水渠等破坏严重,直接影响水利工程设施效益的发挥。
2.农村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大量的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等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中,其中相当一部分进入了农村地区,造成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二是农村自身水污染严重。猪、鸡等牲畜家禽的饲养和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严重影响了农村的水环境和饮水安全。三是部分山地水土流失严重,使耕地退化,土质瘠薄,产量下降,还造成了河流渠道泥沙淤积,给行洪和排灌带来很大影响,全市仍有约28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需要治理。
3.农村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机制不健全,各级财政对农村水利补助标准偏低,省级以上补助标准一般30%~40%,市级主要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适当补助,而县乡级财政困难,配套补助标准更低。在“两工”(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和农业税取消后,农民不愿投工投劳,基层政府组织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难度大。通过企业和个人赞助筹集资金缺乏稳定性。在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电价、税收等一些扶持农村水利建设的优惠政策也不明确,加重了农村水利建设的成本。
4.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不到位。一是缺乏统一规划,除水利部门外,还有多个部门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把握不一,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二是农村水利建设管理过多依赖行政推动,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之间责、权、利关系不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不明晰,建后管护主体不明、制度不完善。三是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较为薄弱,乡镇水利站管理体制不顺,既有县级派出机构,又有乡镇政府机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尤显薄弱。
三 对策和建议
1.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
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农村水利建设的主要责任,把农村水利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乡两级政府要将当年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建设,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建议政府及财政部门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基金,加大水资源费